关于2015年全省规下转规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暨2016年全省规下转规上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06.05.2016  12:53

甘工信发〔2016〕173号

 

 

各市、州工信委:

按照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等1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培育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通知》(甘工信发〔2015〕7号)要求,现将全省2015年规下转规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暨全省2016年规下转规上目标任务通知如下:

一、2015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

2015年,省工信委与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2015年度规下转规上后备工业企业信息库的通知》(甘工信发〔2015〕40号),全省2015年入库企业351户。我委下发了《关于下达2015年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任务目标的通知》(甘工信发〔2015〕138号),下达各市州“规下转规上”目标任务共计220户。2016年初,经与省统计局核对,全省“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共计250户,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新增规上企业增长10%以上”的目标任务。兰州、嘉峪关、白银、天水、武威、张掖、酒泉、庆阳、定西9个市州完成了下达的目标任务,金昌、平凉、陇南、甘南、临夏5个市州未完成目标任务(详见附件)。

二、2016年目标任务

根据省工信委、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16〕53号,以下简称“工作通知”)要求,经市(州)上报,我委与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等部门对上报数据进行核实,建立了全省2016年“规下转规上”后备工业企业信息库台帐,结合各市(州)2015年“规下转规上”实际完成情况,确定了2016年目标任务(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工作目标。根据《工作通知》要求,各市(州)要高度重视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作,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责任科室和人员,按照目标任务分解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完成今年的任务目标。

2.加大对拟入规企业和已入规企业的跟踪监测。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当地统计部门对拟入规和已入规企业实施生产统计季度监测,防止已入规企业因主观因素退出,加强对拟入规企业的动态监测,加强协调解决企业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其提高经营效益。按照《工作通知》要求上报“规下转规上”后备企业运行监测情况,如有已入库企业信息变动或补充入库企业,请随季度报送时一并上报,并说明情况。

3.加大工作考核力度。按照《关于培育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通知》(甘工信发〔2015〕7号)要求,规下转规上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市(州)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季度全省通报,年终进行考核,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州在财政转移支付总量中给予奖励支持;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州,在财政转移支付总量中进行扣减。各市(州)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下转规上支持办法。

 

联系人:周鹏  张金虎          联系电话(传真):0931-8818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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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各市州2015年规下转规上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及2016年任务目标分解表(分市州)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