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制度,面临存废之争
几天来,湖南大学上演了一场连续剧。先是学校言之凿凿地表示,17名研究生的转学过程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很快,又宣布撤销转入决定,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举举手、一纸文,17名研究生说转就转;被曝光、收成命,17名转校生说不转都不转。”湖南大学的“过家家”行为,显然很难让公众接受。经过发酵,事件焦点已经上升到对大学转学制度的批评,甚至有人主张,既然一项制度已沦为被特权阶层利用的工具,索性取消算了。而专家表示,当前急需认真规范制度设计,而非简单叫停。
制度被“钻空子”,设计与监督都出了问题
“考试选拔制度是社会阶层有序流动的重要途径,如果连这样的途径都失去了公平,那伤害的绝不仅仅是公众对教育的信心,更是对社会的信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一名学生说。
“个别人利用手中特权,利用手中掌握的资源,用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这是对公共利益的伤害,是对人才选拔制度公正性与严肃性的伤害。”西北师范大学副校长刘复兴认为。
“更可怕的是,教育腐败事件的接连爆发,对于营造一个健康积极的教育改革环境十分不利。2015年是深化教育改革的关键之年,可教育腐败会降低公众对于教育改革的信心,甚至会影响到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有专家担心。
转学制度为什么被“钻空子”?专家表示,是设计与监督出了问题。
“大学转学制度是出于给予高校更多自主权利的考虑,但这一定要基于完善的制度设计和严谨公开的监督机制。如果没有这两者,制度在推行中就难免出现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董克用分析。
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规定,学生“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但何为“特殊困难”,则未做进一步阐释,于是,气候不适、饭菜太辣、油画过敏……均被冠以“特殊困难”的名头。
董克用认为:“尽管制度设计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如果设计不周全,就一定会有人利用漏洞进行权力交换。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努力完善制度设计,并通过信息公开和问责机制,让腐败在阳光下无所遁形。”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也表示,事件的发生是源于缺少严谨的程序、明确的标准,才使得一切由行政说了算,由权力说了算。
当务之急是设计更严谨科学的大学转学之路
大学转学制度该存还是该废?专家认为,大学转学制度的设计与提出,是大学管理制度以及学生培养体系的进步和完善,应该坚持。
首先,转学制度是大学管理制度人性化的表现,如果学生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学业,通过考核达到专业门槛与学术标准后,可考虑转到下一批次高校。
其次,从大学的发展趋势来说,赋予高校更多自主权,结合日益完善的“学分银行”和“学分互认”制度,以及弹性学制,使大学生能在高校之间转学,甚至跨国转学,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在教育发达国家,大学生转学与转专业非常自由。美国是转学最为自由的国家,学生可以从社区学校向上一级学校转学,也可以从上一级学校转回社区学校,甚至还可转去其他国家,而学分也予以全部或部分认可。英国、法国、德国等国也支持大学转学与跨国转学,但都有一套严格的规定。
国外的经验不能盲目照搬,但值得借鉴,结合国情设计一条更为严谨科学的大学转学之路为当务之急。
熊丙奇指出,目前转学操作,主要是行政主导,不公开、不透明。首先,应该明确转学的程序、标准,公开整个转学过程,要对提出转学申请的学生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学生课程成绩、学术能力等信息全部公开。其次,要反思、改革目前的学校招生管理,学校行政不应随意干涉,而应让独立的招生委员会制定标准,在监督下实施。
刘复兴也认为,需要设计一套更为严谨的转学制度,教育主管部门应切实承担起严格审批、认真监督的职责。高校则需要把制度细化成可操作的规定,并让操作在充分的信息公开和监督之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