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租车鼓励使用自主品牌 需满足“双18”

25.09.2014  19:08

  随着公车改革的深入,日前,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发布了《关于2014-2015年度中央国家机关车辆租赁定点采购(试行)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汽车租赁应符合现行的公务车辆配备标准,租赁轿车车价不应超过18万、排量不应超过1.8L(含增压),同时应选择国产汽车,不应选择各类进口汽车。分析指出,《通知》的出炉,对于自主品牌来说,无疑是又一利好消息。

  租赁也需满足“双18”

  《通知》明确指出,中央各采购单位的汽车租赁应符合现行的公务车辆配备标准,租赁轿车车价不应超过18万、排量不应超过1.8L(含增压);各采购单位进行车辆租赁及包车服务时,应选择国产汽车,不应选择各类进口汽车;汽车租赁合同最长有效期不应超过2年,包车服务合同最长有效期不应超过1年;同时,鼓励各采购单位租赁各类自主品牌及新能源车辆,在包车服务中,鼓励各采购单位租用LPG、LNG、CNG等清洁能源客车。

  目前,本次车辆租赁服务定点供应商分为三类,包括汽车租赁企业(京内)33家、汽车租赁企业(京外)9家、包车服务企业(京内)9家。定点供应商将按照《中央国家机关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协议》的规定为各单位提供有关服务。

  其中,广东籍租赁公司仅有广州广汽租赁有限公司进入名单。而本次确定的车辆租赁服务定点供应商资格将截至2015年7月31日。

  将再度利好自主品牌

  此外,《通知》也明确了采购租赁汽车的选择实施方式,单次或批量采购金额不超过2万元的,采购单位可自行查询并选择定点供应商进行采购,应以投标价格为上限就价格、服务进行洽商。也可进行电子反拍或随机抽选竞价。单次或批量采购金额在2万元(不含)至50万元(不含)的,各采购单位可在登录后,依据明确的租赁需求,发起电子反拍采购;也可以通过在线随机抽选1家及以上定点供应商,并组织3家及以上供应商线下报价。

  分析指出,《通知》的出炉,意味着中央个单位在租赁领域也需大规模使用“双18”的国产车型,有利于自主品牌的发展。

  在此之前,201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对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实行政府优先采购。2012年12月中央通过“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各地纷纷响应,逐步换乘自主品牌汽车。今年1月,解放军四总部更是印发《关于军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措施》,要求全军和武警部队公务用车实行集中采购,选用国产自主品牌汽车。

  目前,在政府采购领域,自主品牌也取得不错的成绩。以广汽乘用车为例,传祺在2013年仅公务用车的采购量就达到6000辆,成为公务用车和军车采购数量领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