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小区车位只卖不租 住户质疑变相售车位

14.09.2015  11:57

 

原标题:乌鲁木齐一小区车位只卖不租 住户质疑变相售车位

   车位只卖不租,“家驹”到处流浪

   楼前空地还禁夜停,业主质疑变相售车位

  亚心网讯(记者吴佩涵)买了房子却没地方停车,这一问题困扰陈女士3个月之久,“地下车位只卖不租,楼前空地还禁止夜间停车。”9月10日,陈女士拨打晨报热线诉说停车的烦恼。

   业主:“这是逼我们买车位

  2015年6月,陈女士在乌市南湖西路创博大厦买了一套单身公寓,“当时我咨询地下车位,被告知以卖为主,一个车位至少18万元。我看楼前有空地可以停车,就没考虑买车位,没想到入住后才知道,空地白天允许临时停车,可晚上不让停。”陈女士一时犯了难。“每天下班后,我就头疼,开着车到处找地方停车。”陈女士说,对此她很不理解,“别的小区车位可租可买,租车位还可优惠办理年卡、月卡,我们小区为啥就不能方便业主呢?

  9月10日,记者来到创博大厦,该大厦有两个单元,属商住两用楼,共23层,有200多户,地下负一、二、三层是停车位。大厦楼前的空地约为300平方米,停了3辆车,空地紧挨人行道和公路,车来人往。

昨天下午, 乌市南湖西路创博大厦楼前空地, 停的车较少。 亚心网记者 谢鹏 摄

  2单元住户刘女士表示:“地下停车位空着很多,但是不出租,楼前的空地白天交费可以停车,但是夜间也不让停,这样做不够人性化,开发商此举是在逼我们业主买停车位。”刘女士说。

  采访中,很多业主认为,车位应被视为楼盘的配套设施之一,业主理应有权使用。“可以有偿提供,但不能以‘只售不租’的形式剥夺业主的选择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说,特别是小区的露天停车位,配比严重不足,那么大片地方听说只有18个车位,而地下车库仍有大量富余车位,“如果因为没有车位而禁止业主开车进小区,明显是在逼迫业主买车位。

   物业:提倡先有车位再买车

  该小区路通物业经理表示,地下车位产权不属于物业,物业无法决定车位出让方式。而在红线图上,楼前空地只规划了18个车位,200多户业主都想把车停在楼前,不现实,为安全考虑,夜间一律不准停车。

  物业方还表示,楼前空地属开发商所有,白天可临时停车,15分钟内免费,1小时5元,两小时11元,3小时17元,往上累计,每半小时加3元。“现在都提倡先有车位再买车,从长远来看,还是建议业主买车位,真正解决停车难的问题。”该经理说。

  目前地下停车位出售了多少个?对于这一问题,该经理并没有回答,只是说“正在出售,买的人越来越多”。

  新疆久印铭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家爱表示,目前小区内的车位主要有地面车位、地下产权车位。其中,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它场地而修建的地面车位应计入公摊面积,开发商无权出租或出售;而地下产权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开发商作为车位的所有者,在取得相关许可资质的前提下,有权决定车位的出售和出租。尽管“只售不租”是个商业手段,但是,开发商在小区建设时,应当合理布局适量的公共车位方便部分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