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将可实现异地受理、挂失和招领

10.06.2015  11:39

【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宇澄) 据财新记者从公安部网站获悉,6月8日,公安部召开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扩大)会议,研究审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会议上表示,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信息化为支撑,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更多便利,为居民身份证的社会应用,创造更安全的环境。

  长期以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办理、补办等手续,均由持证居民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管辖。换句话说,如果居民在外地不慎丢失身份证,想只能回到其户籍所在地补办。但随着中国人口的流动频率、流动速度和流动规模不断扩大,此种补办方式的弊端和不便日益凸显。有鉴于此,建立居民身份证的异地受理、挂失、招领等制度便越显迫切。

  为此,公安部将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制度,与户籍制度改革、车检驾考制度改革,并列为公安机关的几个重大改革举措。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的一位副教授评价,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制度,是一项极大的惠民之举。但针对居民身份证及相关制度的完善和改革不能止步于此;针对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存在的一些“先天缺陷”,比如无法挂失,更应及时补正。

  这名公安大学的学者告诉财新记者,“现在的身份证挂失制度形同虚设,身份证丢失以后,经过挂失、丢失的身份证还是可以照常使用,这就给一些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另外,身份证没有密码功能,不能通过修改密码的方式停止卡片使用,也是缺陷之一。

  由于全国公安系统已经实现联网,因此充分利用互联网为公民提供便利并不是难事。但因有关身份证、户籍的改革涉及面非常广,所以做出改变的难度会格外大。

  在公安部召开的前述会议上,便提出公安系统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的优势,“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利。在实施过程中,则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紧密结合实际,“严密操作规程,严把身份核验关”,“真正把这项顺民意、惠民生的实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