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信息被冒用犯罪,责任谁担?如何防止

20.04.2015  17:43

    原标题:身份证信息被冒用犯罪,责任谁担?

    制图/武亚新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近年来,“有心人”拿捡来、买来、偷来、骗来的身份证进行非法活动的案件屡有发生。身份证信息被冒用带来的问题不容忽视,本期说法邀请律师就身份证丢失后被冒用,身份证主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等相关问题予以解答。

    案例1:身份证丢失遭冒用云南男子在嘉兴“被犯罪

    2014年11月,王某某到广州参加协警招聘,顺利通过了笔试和面试、体检后,准备去上班,却突然接到“不予录用”的通知。今年1月,用人单位终于告诉王某某,不录用他是因为其“有前科”,其在浙江嘉兴犯了盗窃罪,身份信息被录入了全国违法人员信息资源库。但王某某从没去过浙江,更别谈在嘉兴犯罪了。在公安人员的询问下,王某某想起自己曾经丢过钱包,当时自己的身份证也随着钱包而丢失。由于现金不多,王某某只补办了身份证,并没有报警和挂失。随后,嘉兴市秀洲法院及时启动了再审纠错程序,还了王某某清白。

    案例2: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男子办信用卡透支获刑

    2012年10月,张某到日照大学城一网吧上网时,因没带身份证,便向网吧的网管借用了高某的身份证开机上网。其间,张某离开网吧,将高某的身份证复印了两张,伪造了有关材料,找到朋友帮忙办理了2张银行信用卡。2014年4月,高某接到银行的电话,被告知其信用卡欠款已近10万元。得知别人冒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信用卡后,高某立即报了警。今年3月24日,山东省东港区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主持人:本报记者 董子彪

    嘉宾:甘肃载坤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振仪

    甘肃北斗律师事务所律师 左文盼

    主持人:如何才能判断或者证明自己身份证被冒用?

    朱振仪:在此类民事纠纷中,法院判定责任的标准是看谁有过错,谁的过错程度更重。市民的身份证丢失后,应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挂失并申报丢失补领。若当事人未及时挂失或者申报丢失补领,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因其管理不善及消极不作为,对损失后果的最终产生存在一定的过错,就要承担部分责任。而这种在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过错责任原则也是我国民法所明确规定的。与此同时,即便是已经及时去公安机关办理了相关手续,也并不能简单等同于免责。

    左文盼:公安部有关人士曾表示,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无需像以往那样再办理专门的挂失和登报声明。至于被冒用后的相关责任认定,则不能笼统地认为只要被冒用就无须担责,因为在实践中也无法保证当事人不受牵连。向所在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也好,登报遗失也罢,这与当事人证件是否真的被冒用并不存在对等关系,充其量只是当事人证明自己身份的一种辅助手段。

    如案例2中,很多人因为身份证被冒用,卷入一些纠纷甚至是诉讼,最后往往都是通过法律程序查明真实情况后,才能免于牵连。而判断冒用身份证案,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譬如相关签名笔迹是否为本人、办理业务时相关材料以及监控录像等。

    主持人:身份证丢失后被他人冒用,当事人是否承担责任?

    左文盼:按照《居民身份证法》中的有关规定,身份证一旦丢失或者被别人盗用,造成财产、名誉受损等情况,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通过相应的渠道向有关部门追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身份证丢失后,身份证所有人有尽快去挂失丢失身份证的义务,向公安机关申领新的身份证,同时作废丢失的身份证,取得挂失证据。当遇到有人冒用身份证从事诈骗等违法行为,侵犯原持证人财产权或者名誉权时,可以提供挂失证据来佐证其与违法犯罪活动无关。此外,身份证被盗用后,居民也有权要求相关部门阻止违法行为。

    朱振仪:《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对冒用身份证者的法律责任有详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同时该法还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要注意的是,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而且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用证单位负有反复核对人、证一致性的责任,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用证单位不履行人、证一致性核对责任导致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持人:在日常生活中,该如何防止身份证被冒用?

    左文盼: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的保管和使用一定要谨慎,切记身份证原件尽量不要外借或寄存他处,丢弃身份证复印件时应先将其撕毁。

    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最好在复印件不妨碍内容阅读处亲笔详细注明用途,万一日后有意外发生,也好查对笔迹、认定责任。一般来说,身份证复印件只有和原件一起使用时才有效,同时,身份证复印件也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比如他人冒用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手机卡恶意欠费,主要过错在于业务员没有认真审核。

    朱振仪:具体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进行签注,加以预防:用蓝色圆珠笔或签字笔写上“某某事务专用”,内容尽量详细,但不要遮住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在签注时部分文字与身份证要有交叉;通常写三行,每一行后面要画上横线,以免被他人偷加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