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核心价值观
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兰州市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村镇、社区;第十二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第四届甘肃省道德模范与首届“陇原美德少年”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于永昭)8月10日,根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虞海燕同志批示要求,兰州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兰州市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及第十二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第四届甘肃省道德模范与首届“陇原美德少年”活动。
据了解,今年2月份,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文明社区(我市有文明单位4个、文明村镇2个、文明社区1个)。7月份,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了第十二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我市有文明县1个、文明单位36个、文明乡镇7个、文明村6个、文明社区9个、先进工作者10人);命名表彰了第四届甘肃省道德模范与首届“陇原美德少年”(我市有道德模范7人、“美德少年”2人)。
会议指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兰州市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及第十二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第四届甘肃省道德模范与首届“陇原美德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展现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扩大精神文明创建的社会效果,用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典型事迹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四个全面”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崇尚和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不断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兰州、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会议要求,市属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要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兰州市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及第十二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第四届甘肃省道德模范与首届“陇原美德少年”学习宣传专栏专题,大力宣传报道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崇尚、争当先进典型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使更多的单位、更多的干部职工成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不断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兰州市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名单文明单位(4个):兰州市城关区地方税务二局、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兰州市殡仪馆、中国农科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文明乡镇(1个):永登县苦水镇。文明村(1个):榆中县来紫堡乡冯湾村。文明社区(1个):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天庆嘉园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