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人民币结算今年前三季度超4.8万亿

21.10.2014  02:24

    中国人民银行20日发布消息称,前三季度我国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已超过4.8万亿元,人民币已成为我国第二大跨境支付货币。

    央行副行长胡晓炼在跨境人民币业务五周年座谈会上表示,得益于改革开放这个巨大的“风帆”,跨境人民币业务蓬勃发展,人民币国际化在较短时间内“巨轮”出海并保持了较好的“远航”势头。

    国务院2009年7月批准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人民币国际化征程自此启动。

    “五年多来,人民币跨境业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蓬勃发展,焕发出了旺盛的生命力和巨大的活力。”胡晓炼说。

    央行数据显示,2009年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只有35.8亿元,到今年前三季度已超过4.8万亿元,人民币跨境收支占全部本外币跨境收支的比重已接近25%,货物贸易进出口的人民币结算比重则超过15%。

    5年来,人民银行先后与26个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额度近2.9万亿元;先后在港澳台地区、新加坡、伦敦、法兰克福、首尔、巴黎、卢森堡等地建立了人民币清算安排;除美元、欧元、日元、英镑外,人民币还与卢布、林吉特、澳大利亚元、新西兰元等实现了直接交易。一些央行已经或准备将人民币纳入其外汇储备。

    随着人民币“走出去”规模不断扩大,国际金融市场和金融中心对人民币的兴趣日益浓厚,开始将人民币业务和产品视为自身市场发展和巩固金融中心地位的新机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