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进校园还需破解三个瓶颈
5月19日,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共青团市委六部门下发了《兰州市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的要求,2016年,校园足球学生参与率达到50%,创建市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50所,重点建设30支包括小学、初中和高中高水平足球运动队。(相关报道见5月20日《兰州日报》一版)
2015年3月,《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出台,犹如打响了发展校园足球的发令枪,一股强劲的足球热开始在校园升温。随即各个地方相关部门为落实这一开创性政策而纷纷出台相关方案细则。
很多业内人士都将校园足球的发展看做是中国足球重新崛起的奠基工程。其实,让足球进校园,着眼点并非仅限于培养多少足球明星,甚至可以说培养出球星只是这项政策的一大收获,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推动校园体育改革,推动体育真正回归教育,在于通过培养孩子的足球技能,让他们收获健康的体格和健全的人格。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大力度开展校园足球,是对应试教育的一大矫正,是对重分数轻人格教育偏颇理念的一大扭转。从这个角度看,足球进校园,绝不只是解决足球人才基础,而是要提高到作为民族未来的青少年能够强身健体、全面发展来认识。因此,这不仅是足球界的任务,更是教育界自我纠偏的己任,是全社会人人有责的大计。
《兰州市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实现四个目标,一是提高普及程度,培养一批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二是推动教学改革,把足球纳入学校体育课程教学体系;三是完善以学校班级、年级联赛为基础,建立健全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足球竞赛机制;四是完善健全师资、综合评价机制、场地设施建设,鼓励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多元投入,逐渐优化青少年足球发展环境,形成青少年校园足球持续发展保障体系。
但客观来看,要让《实施意见》真正发挥出效应,尚有很多瓶颈问题,等待着主管机构、教育工作者、家长们以及全社会的力量去破解。
首先,场地的缺乏可能是《实施意见》推广所面临的最严峻也是最难改善的问题。随着兰州市城市建设的迅速扩张,在寸土寸金的城区内,我们的校园越挤越小。对于开展校园足球活动,不少学校实际上是有心无力,在开展足球运动时,只能以“足球操”取而代之,这实际上与开展真正的足球运动相去甚远。而大部分的农村学校,虽然有相对比较宽松的活动空间,但在设施建设上却力有不逮。虽然《实施意见》提出了体育场所共享机制的思路,但一方面兰州市的足球场场地本身就比较匮乏,另一方面各个场地分属不同单位,协调起来还是困难很大,让学生走出校园开展足球活动也存在现实管理难题。因此,如何解决场地缺乏问题,让喜欢足球的孩子们能够在绿茵场上自由奔跑?如何更合理地调配现有的场地资源,提高场地利用率?是需要教育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认真对待解决的问题,否则,足球进校园就将失去开展的客观依托。
比起场地问题来,社会环境氛围,尤其是家长的心态也是制约校园足球良性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中考和高考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学生的前途,因此,绝大多数家长都希望孩子能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到提高学习成绩上。不少学校也在明里暗里压缩着体育课程,在普遍不重视体育教育的当下,对师资、场地都有较高要求的足球运动开展起来确实难以真正受到重视。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提高体育成绩在升学考核中的占比,尤其需要在足球项目上给予倾斜,让更多的学生和家长有外在动力投入足球运动。
此外,《实施意见》是由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共青团市委六部门联合发文进行推广。联合推进有助于形成合力来解决跨界管理问题,但也有主体责任不易落实的问题。对于搞好“校园足球”来说,教育部门与体育部门必须联手配合才能落实。但现在体育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之间的“围墙”仍然存在,两者需要配合、协调,发挥各自的优势,尤其是落实好各自职责,才能打开足球进校园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