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组织越南男子赴新疆打工 江苏男子在酒泉被抓

09.10.2014  12:04

江苏男子胡某刑满释放后帮助5名越南籍男子偷越国境前往新疆打工,近日被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2008年,胡某曾因故意伤害罪被江苏启东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刑满释放后在外打工。2013年,胡某在广西龙州县打工期间,结识了两名越南籍男子。当年8月,其中一名越南人打电话给胡某,请求帮忙找工作,胡某声称在新疆乌鲁木齐做木工可以赚钱,并让越南朋友多联系几个人一并前往。此后不久,胡某带着从越南高平县偷渡入境的3名越南男子,连同此前结识的2名越南男子,转乘长途客车前往乌鲁木齐,在途经瓜州县柳园边防检查站时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