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厅通报8起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31.08.2015  15:58

  原标题:公安厅通报8起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中国甘肃网8月31日讯  据甘肃法制报报道 (记者 张芳芳) 8月28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省的8起非法集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北京今朝汇元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系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4年8月18日,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部署、指导协调兰州、定西两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分别对北京今朝汇元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兰州、定西5家加盟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兰州、定西两地公安机关共立案件6起,涉案受害人759人,涉案金额1.19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扣押、冻结涉案资产一批。目前,上述案件均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3年6月以来,我省涉案的北京今朝汇元珠宝首饰有限公司5家加盟店,采用黄金置押销售模式开展业务,即顾客可以拿走黄金饰品,并按照比例交纳置押资金。置押期限到期后,加盟店在收取黄金价值一折的费用后,将置押资金全额退给顾客。所有加盟店的运营模式为,需要加盟的人员,先给北京今朝汇元首饰有限公司交纳10万元加盟费后,在本地成立一家加盟公司,并在北京今朝汇元首饰有限公司锦州配货中心购买各种款式(要求每个加盟店库存不少于5公斤)的黄金饰品,陈列于加盟店内,即开始按北京总公司的运营模式吸纳客户、出售黄金饰品。各加盟店按照北京今朝公司规定的留成比例,除留取经营收入外,其余款项吸收当天均转往北京今朝公司指定的账户。

   甘肃弘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列非法集资案

  2014年12月,我省兰州、白银、武威、定西市公安机关分别立案侦办了弘泰集团公司系列非法集资案,该案涉案金额3.8亿元,涉及我省受害群众3619人,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扣押、冻结涉案一批财物。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为了非法吸收群众存款,甘肃弘泰投资有限公司等10家投资公司通过散发传单和刊登广告的宣传方式,吸引群众到各公司洽谈具体业务,并以各分公司的名义与群众签订《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按照协议内容吸收群众的投资款,投资期限为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不等,向投资群众承诺到期后连本带息返还群众,利率为投资款的14.4%至19.2%不等,诱骗我省兰州、白银、定西、武威等地3700余人与甘肃弘泰投资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签订《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3.8亿余元,受害群众3619人。其中兰州市受害群众达2300人、涉案金额2.7亿余元;定西市受害群众268人、涉及金额1900多万元;武威市受害群众655人、涉及金额5401多万元;白银市受害群众396人、涉及金额3979多万元。

   甘肃正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

  2014年9月5日,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甘肃正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该公司在兰成立了50家经营网点,以承诺办理房产过户、银行贷款、按揭等相关手续为由,骗取群众信任,与购房者签订房地产居间三方合同,收取购房者首付款和中介费,并承诺55天内办结过户手续的方式骗取我省兰州等地371人资金6325.92万元。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一批,该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嘉峪关中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4年4月8日,嘉峪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侦办了嘉峪关市中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案金额2.02亿元,涉案受害人2142人,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冻结涉案资金966万元,冻结房产4套,查扣汽车3辆,查封部分厂房及设备。7月15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该案,先期判处其中7名被告人2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查,2012年10月至2014年3月,嘉峪关市中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投资该公司理财,收益高、零风险、门槛低、收益快、方便灵活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宣传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142人次,吸收金额20230.35万元。

  同时,被通报的还有嘉峪关鑫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福建珍品阁公司甘肃公司集资诈骗案、酒泉鑫灡投资管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张某某等人集资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