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安公布8起非法集资犯罪案件

31.08.2015  09:23

  原标题:省公安厅公布8起非法集资犯罪案件

   中国甘肃网8月31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苏叶)8月28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8起涉及群众多、社会影响大的非法集资大要案件。

  这8起非法集资犯罪案分别是:北京今朝汇元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系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4年8月18日,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部署指导协调兰州、定西两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分别对北京今朝汇元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兰州、定西5家加盟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兰州、定西两地公安机关共立案件6起,涉案受害人759人,涉案金额1.19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扣押、冻结涉案资产一批。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甘肃弘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列非法集资案。2014年12月,我省兰州、白银、武威、定西市公安机关分别立案侦办了弘泰集团公司系列非法集资案,该案涉案金额3.8亿元,涉及我省受害群众3619人,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扣押、冻结涉案一批财物。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甘肃正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2014年9月5日,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甘肃正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该公司在兰成立了50家经营网点,以承诺办理房产过户、银行贷款、按揭等相关手续为由,骗取群众信任,与购房者签订房地产居间三方合同,收取购房者首付款和中介费,并承诺55天内办结过户手续的方式骗取我省兰州等地371人资金6325.92万元。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一批。目前,该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嘉峪关中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4年4月8日,嘉峪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侦办了嘉峪关市中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案金额2.02亿元,涉案受害人2142人,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冻结涉案资金966万元,冻结房产4套,查扣汽车3辆,查封部分厂房及设备。7月15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该案,先期判处其中7名被告人2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嘉峪关鑫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4年8月18日,嘉峪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侦办了嘉峪关鑫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案金额5400余万元,受害群众达310余人。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查扣涉案资金及物品价值700余万元。目前,案件已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福建珍品阁公司甘肃公司集资诈骗案。2014年4月12日,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经侦大队立案侦办福建珍品阁公司甘肃公司集资诈骗案。该案涉案金额1353. 5万元,参与集资人员157人。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扣押涉案资金555万元,冻结涉案资金149.1万元,查扣涉案车辆1辆。目前,该案已移送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酒泉鑫灡投资管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4年6月27日,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经侦大队立案侦办了酒泉鑫灡投资管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案金额3476.68万元,受害人561人,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已扣押、冻结涉案资金1571.2万元、涉案车辆6辆。2015年7月22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对酒泉鑫灡投资管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审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高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其余涉案28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并处罚金。

  张某某等人集资诈骗案。2014年3月14日,酒泉市瓜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办了张某某等人集资诈骗案,该案涉案金额3100万元,涉及受害人1000余人,已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挽回经济损失2900万元。2015年4月13日,瓜州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该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7万元,判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年底前让80%非法集资在逃嫌犯归案

  8月28日,省公安厅就全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打击防范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所取得的成绩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今年7月,省厅经侦总队要求全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成立追逃工作专班,全力开展追逃工作,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已抓获相关犯罪嫌疑人164人。并力争在年底前,使80%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归案,让涉案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让人民群众满意。

  据介绍,去年10月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犯罪案件153起,涉案金额37.7亿元,参与集资人员21773人次,破获1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1名,挽回经济损失2.9亿元。

  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已排查非法集资高风险行业公司4206户。经前期排查发现,全省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公司96家,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司51家。经过排摸整治,全省各地进一步完善了对上述行业公司的日常监测、监管制度,基本形成了预防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