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教育局查处2起违规补课收费行为
12.02.2015 19:21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月29日至2月4日,酒泉市教育局派出专项督查组,深入县区学校明察暗访,查处了2起违规补课行为。
在接到省教育厅关于专项督查中小学寒假违规补课行为通知后,酒泉市教育局立即向各县(市、区)教育局、油田教育分局、市直中小学予以转发,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严格按照要求,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或网站,对辖区各中小学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同时市教育局抽调基教科、督导室和财务科等三个科室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深入部分县(市、区)及市直高中学校,通过实地查看、随访暗查、询问师生和访谈学校负责人等方式,开展了中小学寒假违规补课行为专项督查。
督查中,工作人员发现部分学校存在违规向学生收取寒假补课费用现象,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其中酒泉中学拟于补课结束前以振华辅导学校名义向学生收取补课费260元/生,瓜州中学以瓜州县飞天辅导中心名义向学生收取补课费324元/生。针对这一情况,酒泉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责令酒泉中学和瓜州中学立即停止和清退向学生收取2015年寒假补课费的通知》,责令酒泉中学立即停止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用;责令瓜州县中学将已收取的补课费立即予以全额清退。
截止发稿时,酒泉中学、瓜州中学已按照市教育局的处理意见停止补课,并清退了补课费。
供稿:酒泉市教育督导室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2.02.2015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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