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8.02.2015  13:17

  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中国甘肃网 2 18 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吕宝林)省纪委日前通报了5起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分别是:2013年以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宣传出版培训中心违规给3名领导班子成员发放节费。主任曹向平、副主任崔卫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014年6月,兰州市城关区团结新村街道办事处以“兰马赛”和“五城联创”名义给单位职工公款购买服装,团结新村街道党工委书记滕泽亭、团结新村街道办事处主任李晓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3月13日,兰州市在西固区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现场会,会期半天,经办会议的西固区爱卫办安排超标准接待,区爱卫办主任张鸣放受到诫勉谈话。

  2014年8月15日,兰州市永登县公安局工勤人员邹品勇购买衣服、皮鞋等个人用品,以办公用品名义开具发票经公安局长贾波签字后报销,贾波受到诫勉谈话,邹品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以来,甘南州政府办公室公款购买土特产,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罗藏扎西受到诫勉谈话,政府办总务科科长加洋诺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