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09.09.2014  13:40

  原标题:张掖再次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中国甘肃网9月1日讯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  近日,张掖市纪委监察局再次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6起典型案件是:张掖市粮食局违规发放福利和借外出考察之机公款旅游问题,市纪委研究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给予市粮食局局长郑尚兴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市粮食局直属粮库主任葛永波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收缴市财政;甘州区公安局碱滩派出所干警刘英德酒后驾车、所长贾永庆工作失职问题,甘州区公安局党委给予刘英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甘州区监察局给予刘英德行政记大过处分,甘州区纪委给予贾永庆党内警告处分;高台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牛红霞公款旅游问题,高台县纪委给予牛红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追缴财政;临泽县板桥镇壕洼村党支部书记张宏、村主任陈正雄违规接受吃请的问题,临泽县板桥镇党委给予张宏党内警告处分,对陈正雄进行诫勉谈话;山丹县清泉镇东街村党支部书记钟诚组织党员外出公款旅游和违反规定滥发补贴的问题,清泉镇党委给予钟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15000元补助由山丹县监察局负责追缴财政,党员公款旅游费用112840元由清泉镇政府负责追缴,返还东街村委会;民乐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陈多虎违规操办升学宴的问题,民乐县纪委对陈多虎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增强法制意识、规则意识和纪律意识,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无组织无纪律现象,毫不松懈地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地推动作风建设。

  通报强调,各级党政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担当起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不断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刚性措施,坚持对干部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切实做到“看好自家人、守好自家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作示范、当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切实做到在制度纪律面前决不越雷池半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加强执纪问责的力度,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要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狠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滥发钱物等不正之风。要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案件,做到抓早抓小、露头就打,对典型案件指名道姓通报曝光,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远离违纪违规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