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问题
据兰州日报报道 近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党员干部,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推动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深入落实,市纪委就5起违反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城关区雁南街道沙洼河村委会主任张延生违规操办升学宴的问题。2015年9月8日,张延生以“女儿考上大学要去送”为由,宴请同事并接受礼金。城关区雁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张延生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街道范围内通报批评。
七里河区法院执行局局长于通明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省法院司法巡查组在对七里河区法院巡查过程中,抽查了20件执行案件,发现超期执行的有11件。对省法院司法巡查反馈问题整改以来,截至2015年9月10日,七里河区法院执行局超期执行案件达125件,经执行局集中解决后,仍有14件超期执行案件未执结,于通明作为局长疏于管理,“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七里河区法院给予于通明警告处分。
红古区窑街街道红山村村主任石更福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2013年1月以来,红古区窑街街道红山村委会公款用餐支出7440元;村主任石更福还将本人747元医药费在村财务中报销。红古区纪委给予石更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榆中县园子岔乡卫生院院长张家述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张家述在担任园子岔乡卫生院副院长、院长期间,违规报销私家车燃油费5000元;并以下乡、值班等名义违规发放补助款共计17612.06元。榆中县监察局给予张家述行政记过处分;园子岔乡党委给予张家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皋兰县物价局局长苏厚满优亲厚友的问题。皋兰县物价局在没有向社会公开公示示范性农副产品直销店建设信息的情况下,在小范围内评定了10家直销店,其中苏厚满3名亲戚取得了经营资格,并领取了直销店补贴。皋兰县纪委给予苏厚满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上述问题,市委和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警醒,持之以恒,一以贯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和腐败问题。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聚焦“四风”问题,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