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06.11.2017  11:15

  从省纪委获悉,平凉市纪委日前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分别是:崆峒区房产局违规购买接待用烟问题。2013年,崆峒区房产局为时任局长朱忠平和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月购买接待用烟各1条,共支出17080元。朱忠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崇信县经管站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崇信县经管站先后2次向17名参加全县农经年报会的乡镇经管员发放补助2600元;2013年至2015年,县经管站为站长刘克奇报销手机话费共计1100元。刘克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庄浪县柳梁乡李山村党支部书记李志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3月,李山村村民刘某为顺利贷取扶贫贷款,送给李志明礼金2000元。后因其他原因刘某扶贫贷款审核未通过。李志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记者吕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