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6.12.2016  05:09

    原标题:甘肃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2月23日,省纪委在甘肃廉政网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武威市古浪县裴家营镇小岭滩村党支部书记梁万仓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夏和2016年4月,梁万仓在为村民协调贷款过程中,收受蔡某某、刘某某现金各1000元,共计2000元。梁万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退还村民。

    张掖市甘州区卫生局违规购置公务用车问题。2012年9月,时任甘州区卫生局局长王敬忠安排将行政经费32.3252万元以借款方式拨给某国有企业,未经政府采购、超标准购置越野车一辆,入户在该企业名下,实际由卫生局(卫生计生委)使用至2016年11月。王敬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购置车辆予以收缴。

    白银市平川区委党校违规发放补助、违规接待问题。2014年11月至2016年3月,平川区委党校违规累计发放课时补助8.645万元;多次违规报销接待烟酒共计6150元。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孙思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平凉市崇信县中医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崇信县中医院违规发放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津贴、夜班补助等,共计1.959万元。院长刘录军、副院长李有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予以收缴。

    陇南市成县城关镇西关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和2014年1月,西关村党支部书记王舟进、村委会主任宁小全、村委会副主任(兼文书)李保平以发放误工补助名义,用村集体资金3.05万元违规发放津补贴,王舟进累计领取1万元、宁小全累计领取1万元、李保平累计领取1.05万元。王舟进、宁小全、李保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