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09.10.2016  15:08

    原标题:省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0月8日,省纪委通过甘肃廉政网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武威市凉州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彪、宋长福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5年7月,刘彪、宋长福根据安排外出参加培训后,隐瞒培训单位提供食宿的情况,违规报销差旅费及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共计1132元。刘彪、宋长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退回单位。

    庆阳市环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博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4年11月,张博兼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后,办公室使用面积为41平方米。组织调查期间,张博按规定对其办公用房进行了整改,张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金昌市永昌县东大河林场违规给场部机关职工发放燃油补助问题。2014年12月,东大河林场违规给场部机关16名职工发放燃油补助,每人1500元,共计2.14万元。场长杨开恩、党支部书记陈昌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场长赵守平被诫勉谈话,违规发放的燃油补助收缴财政。

    平凉市泾川县王村镇光明村违规支付接待费问题。2004年至2015年,光明村村干部将20967.29元集体机动地种粮补贴款未入账,直接用于接待费等支出。村党支部原书记王金良、村党支部书记郭银红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建华、村委会文书吕怀继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 李杨)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