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国甘肃网9月16日讯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 16日,省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1.酒泉市瓜州县退牧还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樊生明违规送礼及转嫁企业报销费用问题。2013年9月,樊生明用公款对前来考察草畜产业项目的外省某公司工作人员,赠送价值6000元的枸杞。2014年初,对2012年至2013年期间在公务接待和项目考察中花费的2.3094万元烟酒款和枸杞款,转嫁瓜州县某公司予以报销。2015年8月20日,樊生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定西市漳县总工会违规送礼问题。2014年7月,县总工会用公款3051元违规购买食用盐和洗浴盐赠送他人。2015年8月21日,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炳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平凉市灵台县什字镇湾里陶村四名村干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什字镇湾里陶村村干部陶灵珍、陶卫东、陶首俊、焦改梅将镇政府补贴投资的化肥加价卖给本村群众后,上交镇政府化肥款、支付运费、装卸费后剩余2260元,未计入村账,违规支付村干部吃喝费用。2015年8月20日,陶灵珍、陶卫东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陶首俊、焦改梅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武威市古浪县幼儿园违规发放补贴和福利问题。2013年,古浪县幼儿园从套取的资金中向幼儿园教职工发放“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教师节等节日补助、补贴、福利共计2.169万元。2015年8月29日,古浪县幼儿园园长李泽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副园长康国秀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5.兰州市榆中县马坡乡人武部部长丁焕雄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7月30日,丁焕雄上班期间驾驶马坡乡政府司法车,私自送妻子及孙子赴本乡羊下村就医。2015年8月3日,丁焕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