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3.08.2016  16:36

  从省纪委获悉,酒泉市纪委8月9日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敦煌市月牙泉镇合水村党支部书记任生录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6年2月,任生录为儿子举办婚礼分2批宴请宾客37桌363人,其中宴请服务对象177人,收受礼金3.53万元。2016年4月,月牙泉镇党委给予任生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肃北县房产管理中心主任乌兰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乌兰以“元旦”“春节”搞活动和表彰先进为由,购买床上用品10套发放给职工,共计3980元。2016年3月,肃北县纪委给予乌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收缴。

  肃州区丰乐河水管所金佛寺水管站站长范连敬违规支付接待费、发放电话费问题。2013年5月至2014年12月,范连敬安排职工用水费、苗木出售款违规支付接待费、发放职工电话费,累计1.6754万元。2016年5月,肃州区纪委给予范连敬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收缴。

  阿克塞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肖吉忠违规发放津贴问题。2013年1月,该校借举办哈萨克语言文学学习培训班名义,经肖吉忠签批,为11名工作人员发放津贴共计2.065万元。2016年5月,阿克塞县纪委给予肖吉忠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津贴予以收缴。

  玉门市卫计局副局长朱建明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3月,朱建明等一行8人对玉门市惠民医院机构设置进行初步验收,工作结束后接受该医院午餐宴请,共计花费775元。调查期间,朱建明等人主动退缴就餐费用。2016年5月,玉门市纪委对朱建明进行诫勉谈话。(记者吕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