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武威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天祝县华藏寺镇红大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柳逢成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4年7月2日和3日,柳逢成以其经营的某生态庄园开业为由,分两批次操办宴席8桌,宴请宾客108人,收受礼金20450元。其中,收受本村低保对象礼金1000元。柳逢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责令退还。
2.民勤县西渠镇东容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魏则广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问题。 2014年8月18日,魏则广在家中为女儿举办升学宴,宴请宾客13桌、109人,收受礼金18100元,其中,宴请管理服务对象39人,收受礼金4100元。此外,魏则广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魏则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责令退还。
3.民勤县西渠镇姜桂村村委会主任兼村文书罗生福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 2014年12月12日,罗生福在家中为儿子举办婚宴,宴请宾客184人,收受礼金31200元,其中,宴请管理服务对象22人,收受礼金3300元。罗生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责令退还。
4.天祝县哈溪林场庙儿沟林站站长马景山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1年4月,哈溪林场护林口林站时任站长马景山收受西滩村村民何某烟酒,同意其将护林口林站管护区域两棵已经枯亡的松树砍伐使用。之后,何某向护林口林站送去现金2000元,马景山将该款用于林站伙食开支。马景山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5.古浪县直滩乡西中滩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王永祯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3年12月村级换届选举中,王永祯当选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叶兴财连任村文书。之后,部分村民前往祝贺,王永祯、叶兴财在家中进行招待,产生费用2000元。2014年12月,王永祯安排叶兴财虚开税务发票2000元,在村级办公经费中报销,支付招待费用。此外,王永祯、叶兴财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王永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委员职务;叶兴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被责令辞去村委会委员、文书职务。违规报销的办公经费2000元收缴财政。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