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4.11.2014  12:29

人民网兰州11月24日电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近期以来,庆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纪律问题,并将10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西峰区环境监察大队干部袁建斌、环县演武乡干部赵振杰长期不上班问题。 西峰区环境监察大队干部袁建斌长期不上班,2014年7月25日,西峰区环保局给予袁建斌开除公职处分;环县演武乡干部赵振杰经商,长期旷工,2014年9月29日,环县监察局给予赵振杰开除公职处分。

2.西峰区工商分局违规执法问题。 2014年3月4日,西峰区工商分局市管科工作人员范全昌、林兴晖、李海宏在查处陇东商场部分化妆品质量问题时,未立案下达处罚决定书直接收取罚款。2014年3月24日,西峰区工商分局党组对范全昌、林兴晖、李海宏及市管科科长胡宝翔全局通报批评,退回违规收缴的罚款,责成副局长程灏、袁纹龙作出书面检查,向被处罚商户公开道歉。

3.环县法院审判员崔志龙弄虚作假、超期审理民事案件问题。 2008年12月,时任木钵法庭庭长崔志龙办理木钵镇村民柴某诉倪某财物损害纠纷案时,在未审结的情况下,向县法院报告结案。崔志龙随后多次组织进行调解未果。2014年3月3日,柴某妻子胡某由于案件长期得不到处理,在县法院审判厅喝农药服毒,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2014年10月23日,环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崔志龙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4.环县罗山川学区弄虚作假问题。 2009年至2013年,罗山川学区安排罗山川中心小学虚报学生累计395名,套取教育经费16.19万元,用于学区各小学县聘教师工作补贴、取暖费等支出。2014年9月17日,环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时任学区主任黄臣璋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罗山川中心小学校长吴世峰行政警告处分。

5.正宁县榆林子镇马家村三组组长师小龙收受群众财物问题。 2014年7月,在实施节能项目收费过程中,榆林子镇马家村三组组长师小龙向9户群众多收费用423元据为己有,收受3户群众“黑兰州”香烟6条。2014年7月20日,榆林子镇党委追究马家村村委会主任刘万杰领导责任,给予刘万杰党内警告处分,责成马家村委会依法罢免师小龙组长职务,责成其如数退还群众财物。

6.正宁县湫头乡王郎坡村党支部副书记赵崇许徇私舞弊问题。 2014年,王郎坡村在低保评定过程中,村党支部副书记赵崇许以其儿子名义给自家报批二类低保4人,领取当年第一季度低保金1800元。2014年9月10日,湫头乡党委给予赵崇许党内警告处分,并取消其低保资格。

7.庆城县残联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问题。 2014年5月21日至23日,庆城县残联在举办全县乡村残疾人专职委员业务培训班时,虚开住宿费和餐饮费发票,套取财政资金28866元,用于单位其他开支。2014年11月11日,庆城县纪委对县残联理事长王辉道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副理事长柳正龙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报账员陈雪峰行政警告处分,套取资金全部追缴财政。

8.庆城县赤城乡卫生院违规发放节礼、院长超标准用房问题。 2014年春节前夕,赤城乡卫生院给32名职工发放总价值3080元的礼品;院长张雄虓及其妻(该院临时聘用人员)占用办公用房及宿舍3间44.1平方米。2014年11月11日,庆城县纪委给予张雄虓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其腾退超标办公用房。

9.宁县良平乡陈家村违规使用惠农资金问题。 2012年至2014年,良平乡陈家村通过“联户施保”形式先后将27户、92183元的低保资金分配给128户群众;挪用群众低保资金9128元用于村庄主干道路两边围墙维修;以捐款名义收取5户群众危旧房改造资金5.3万元用于村部和广场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户确定不准。2014年7月17日,良平乡党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陈军锋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村委会主任陈兴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镇原县马渠乡红光村截留小电井补助资金问题。 马渠乡红光村在兑付小电井补助资金过程中,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虎连东截留每户补助资金57元,共计2907元据为己有。在调查期间,虎连东及时退付所截留补助资金。2014年8月27日,马渠乡党委给予虎连东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