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环县通报6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事件

24.03.2015  17:32

  原标题:环县通报6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中国甘肃网3月24日讯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 2015年3月20日,环县纪委通报了6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毛井乡政府干部肖国主挪用公款问题。 肖国主从县财政局领回退耕还林工程后续口粮田补助款后,将部分补助款用于本人和其弟结婚等支出,8个月后才向村民兑付。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肖国主行政警告处分,并取消肖国主预备党员资格。乡党委书记孙宏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下属工作人员疏于监督管理,合并其他问题,县纪委给予孙宏洲党内警告处分。

   2、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办案不细致、久拖不决问题。 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在办理“9.17”涉警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不认真不细致,案件久拖不决,引起网络媒体炒作。县纪委决定给予副所长敬肇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办案干警张家玮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县公安局分管治安的副政委张钟鸣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张发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3、县法院违规发放电脑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2012年以来,县法院共给工作人员配发笔记本电脑75台,其中包括7名驾驶员,对8名已调离、退休干警配发的电脑未按规定收回。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虎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县委对李虎进行诫勉谈话,责令进一步健全落实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管理。

   4、小南沟乡燕麦掌村党支部书记杜怀西贪污问题。 小南沟乡燕麦掌村党支部书记杜怀西在村民“一折统”存折上私自取款7800元;虚报退牧还草工程补助款4400元;以机平地项目征税名义收取11307.16元,以上款项均被其据为己有。县纪委决定,给予杜怀西开除党籍处分,对联系该村的乡政府原包村干部李涛、李博批评教育,并责成乡党委政府对惠农资金加强监管,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5、合道乡赵台村党支部书记白会文收受礼金和违规评定低保问题。 合道乡赵台村党支部书记白会文以帮助贷款为由,分别收取2户村民现金500元,案件调查期间,白会文退还了所收费用。该村采取轮流享受低保方式确定低保对象,导致不符合条件的7名在职教师家属享受了低保。白会文作为该村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县纪委决定给予白会文党内警告处分;对乡政府包村干部许建杰进行诫勉谈话。

   6、车道乡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滞后、责任书签订不到位问题。 环县“9.6”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市、县督查组发现,该乡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具体,部分安全责任书等资料不齐全;村组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知晓率低。按照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县纪委决定对乡党委书记慕兴杰、乡长王治锋批评教育,免予党内处分;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长王正军、刘园子村包村干部袁凤君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通报的案件为戒,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自觉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两责倒逼”、“一案双查”、“双查双追”,及时通报曝光,持续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