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金昌市通报了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具体如下:
1.永昌县信用社职工张璐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4年8月,张璐利用职务之便向贷款农户借款6万元;在办理借新还旧贷款业务时,利用个人账户办理受托支付,未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2015年2月3日,永昌县信用合作社党委给予张璐行政记大过处分。
2.永昌县朱王堡镇陈仓村委会原主任李克厚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2014年7月,李克厚在争取造纸厂关停节能减排奖补资金过程中,违规支出经费214089.22元;违规支出接待费107678元;在兑付2013年度养殖暖棚补助资金中向每户收取材料复印费、照片拍摄等费用50元,计250元。2015年8月17日,永昌县朱王堡镇党委给予李克厚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永昌县朱王堡镇陈仓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克聪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2014年7月,李克聪违规支出接待费用;村级账目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致使村主任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克扣村民临时救助款500元。2015年8月17日,永昌县朱王堡镇党委给予李克聪留党察看处分。
4.永昌县朱王堡镇陈仓村委会原文书闫文会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2014年7月,闫文会未将依据银行贷款还本付息清单做支出、贷款22700元记入收入,社长工资36574.5元扣缴三提五统款未入账;村级集体收入未上交基本银行账户核算;财务支出采用白条支付等。2015年8月17日,永昌县朱王堡镇党委给予闫文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永昌县河西堡镇纪委原书记梁成军违反群众纪律问题。 2014年8月16日,梁成军驾驶小轿车与他人相撞,造成1死3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未积极施救。2015年9月9日,永昌县纪委给予梁成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永昌县河西堡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职务。
6.永昌县六坝乡下排村党支部书记陈吉奎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2012年9月,陈吉奎以集资款名义向村民收取现金23375元; 2014-2015年争取的帮扶资金20000元,未上缴乡政府监管账户,且坐收坐支了2014年帮扶资金;使用他人姓名变通申补危旧房改造资金21000元。2015年10月9日,永昌县六坝乡党委给予陈吉奎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