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通报10起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

24.08.2015  12:11

  1.秦安县五营乡西坡村党支部原书记王长家贪污套取国家补助款问题。王长家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截留一农户的“一折通”存折,非法占有各类补贴款8708.39元,套取危房改造款2000元,共计10708.39元归王长家个人使用。王长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非法占有补贴款退还该农户,套取的危房改造款上缴国库,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麦积区东岔镇乍岭村党支部原书记郭春云、村委会原主任郭林海、文书李红军贪污问题。郭春云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14.2亩村集体所有的荒地填报在其子名下,共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7903元,据为己有。郭林海利用职务之便,在李红军协助下,采取虚假承包合同将6.6亩村集体所有的荒地填报在其子名下,共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3794元,据为己有。郭林海、郭春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李红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张家川县恭门镇司法所职工蒲斌强挪用惠农资金问题。蒲斌强利用负责古土村灾后重建及贷款发放工作的便利条件,挪用灾后重建贷款 12万元,个人使用。蒲斌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秦安县郭嘉镇下山村党支部原书记、主任贠喜福贪污套取国家补助款问题。贠喜福利用职务之便,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7688.5元,私自截留“三孤三无”人员补助款6849.28元,共计14537.78元归个人使用。贠喜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截留补助款退还相关农户,套取的退耕还林补助款上缴国库,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张家川县恭门镇水池村党支部原书记海凌云挪用公款问题。海凌云利用职务之便,将恭门镇水池村新农村建设资金90000元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海凌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秦州区文化广播影视局原报账员涂杰挪用公款问题。涂杰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村通”工程款149090元,个人使用。涂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挪用工程款和利息1157.47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秦州区财政局原局长冯海涛受贿、失职渎职问题。冯海涛收受他人“方正”牌R430型笔记本电脑1台(价值4800元)、现金45000元,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738117.25元家电下乡专项惠农资金被骗。冯海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清水县丰望乡原会计杨国杰贪污问题。杨国杰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重复报账的手段贪污国家资金64800元。杨国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贪污资金上缴国库,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武山县城关镇原副镇长赵永红贪污问题。赵永红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坡儿村村庄道路硬化工程款24883.44元,归个人使用。贪污工程款全部清退,赵永红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10.甘谷县新兴镇姚庄社区主任李小红失职问题。姚庄社区为辖区内2户居民违规办理住房补贴5184元,1户居民违规办理住房保障待遇(廉租住房实物配售1套),1户居民违规重复办理住房保障待遇1728元。李小红受到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