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通报6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08.08.2017  17:53

  记者从省纪委获悉,陇南市纪委8月2日通报了6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武都区裕河镇苦竹园村党支部原书记李世军截留贪污五保供养资金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李世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截留贪污五保户宋某某五保供养资金2635元。李世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宕昌县南阳镇杨集村党支部书记刘林岑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刘林岑、村委会主任杨远拓、村文书徐过喜3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自己及家人办理低保,刘林岑累计领取低保金8730元,杨远拓累计领取低保金14940元,徐过喜累计领取低保金3360元。刘林岑、杨远拓、徐过喜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文县梨坪镇任家坪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建新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等问题。2011年4月,张建新将50户群众的沼气补助资金5000元截留,用于村务开支。2013年10月,张建新以虚报土地面积的方式,累计套取粮食直补资金6016元。2014年至2016年,张建新违规为家人办理低保,累计领取低保金8256元。张建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礼县洮坪镇山根村村委会原主任刘团索要“好处费”问题。2014年,刘团将不符合评定条件的村民刘某某、茹某某、车某某3户违规申报为“7·22”岷县地震灾后重建户,每户套取灾后重建款40000元,刘团向3人索要“好处费”共计39800元。刘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康县寺台乡杨湾村文书刘建涛套取精准扶贫贴息贷款问题。2016年3月,刘建涛利用职务之便,以精准扶贫户胡某某的名义套取精准扶贫贴息贷款50000元。刘建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贴息贷款予以追还,贴补利息予以收缴。

  徽县榆树乡火站村党支部原书记温春燕冒领林权流转金等问题。2014年10月至2017年3月,温春燕私自将五保户钟某某名下59.5亩林权流转,冒领林权流转金12495元用于个人开支;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家人办理低保,累计领取低保金26172元。温春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吕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