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通报9起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情况

28.10.2015  17:17

  原标题:我省通报9起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情况

   中国甘肃网10月28日讯  据甘肃法制报报道 (记者 张萍) 10月26日,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省安监局日前对今年第五批全省9起工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公开通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通报的9起事故为:兰州市连搭乡福康防护栏加工厂“5·5”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金川集团有限公司铜冶炼厂“6·12”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肃南裕苑住宅小区“7·2”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兰州大学医学校区南校区“7·20”燃气爆燃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兰州长城铸造有限公司“7·30”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金昌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干法二厂“7·31”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甘肃建工工程承包有限公司“8·3”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永昌县甘肃三洋金源农牧股份有限公司“8·4”中毒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永昌县辉旺新型砖业有限责任公司“8·9”砖窑坍塌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其中,备受公众关注的兰州大学医学院南校区“7·20”燃气爆燃一般性事故,对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为:对甘肃九建兰州公司兰大项目部相关负责人给予15天行政拘留以及上年年收入的30%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公司项目部处以4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法赔偿对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集团造成的经济损失0.27万元;对兰州大学处以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兰州大学附属小学副校长吴轶处以15天行政拘留,责成兰州大学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对兰州大学后勤管理处工程管理科科长邓明勇责成兰州大学给予其撤职处分、后勤管理处副处长武成责成兰州大学给予其行政降级处分、处长苟克鼎处以上年年收入的30%(51147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丁生民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对兰州市城关区渭源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慕军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对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关区渭源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向城关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区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