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安委办通报7起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13.08.2015  10:12

  原标题:省安委办通报7起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被分别给予行政处罚

   中国甘肃网8月13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张云) 昨日,省安委办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发生的7起工矿生产安全已结案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并对这7起工矿生产安全事故中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

  【事故1】甘肃祁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2·7”生产安全事故

  2015年2月7日,甘肃祁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蒸汽锅炉房排污阀断裂伤人事故,造成2人死亡。事故原因:该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特种设备使用地点、场所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员工串岗,导致发生特种设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对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宏丰实业分公司给予罚款20万元行政处罚;对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宏丰实业分公司总经理武召恒给予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甘肃祁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学兴给予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甘肃祁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魏彦瑜给予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甘肃祁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主任兽医师常耀祖给予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甘肃祁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养殖一场场长何增寿给予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嘉峪关市嘉鑫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刘生梓给予罚款0.4万元的行政处罚。

  【事故2】金昌市杨柳青牧草饲料开发有限公司永昌县分公司“3·8”生产安全事故

  2015年3月8日,甘肃杨柳青牧草饲料开发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发生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原因:该企业安全管理薄弱,在机械维修作业时,未对机械采取断电措施,违章作业,导致发生机械伤害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对甘肃杨柳青牧草饲料开发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给予22万元的处罚;对甘肃杨柳青牧草饲料开发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生产负责人栗志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处罚;对甘肃杨柳青牧草饲料开发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贾涪钧给予1.2万元罚款;对负有行业主管的农牧局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水源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事故3】 “山西远方”金阿JALM2合同段项目部3·27生产安全事故

  2015年3月27日,位于金昌市金川区宁远堡镇境内的金阿公路下四分施工段与省道S212线交汇处立交桥上施工时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原因:该企业未针对高处作业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现场监理缺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导致发生高空坠落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对山西远方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给予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金阿公路JALM2合同段项目监理部向其上级主管单位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金阿项目办向其上级主管单位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山西远方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金阿公路JALM2合同段项目部经理李培军给予2014年度年收入30%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山西远方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阿公路JALM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党支部书记、常务副经理唐永军给予2014年度年收入30%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山西远方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阿公路JALM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安质部部长王伟东,提请交通主管部门暂停安全生产资格证书3个月的处罚;对河北华达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金阿项目监理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王占刚,提请交通主管部门暂停安全监理合格证书3个月。

  【事故4】金昌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大山铁矿“4·16”生产安全事故

  2015年4月16日,金昌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大山铁矿发生一起片帮冒顶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原因:员工二次作业前未对作业地点顶板进行检撬,现场安全确认不够,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对金昌市鑫磊矿山采掘有限责任公司给予2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金昌市鑫磊矿山采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卢立针给予暂扣安全资格证书3个月的处罚;对负责管理责任的金昌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批评;对金昌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刘海洋、武鸿伟给予纪律处分;对金昌市鑫磊矿山采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卢立针给予撤销职务处理,并依照企业相关规定对卢立针、邱军美、施明德进行责任追究;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金昌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事故5】中建材西安公司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项目部“3·14”生产安全事故

  2015年3月14日,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西安工程有限公司在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3#熟料生产线生料入库斗提维修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伤害一般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原因: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对乙方项目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张旭东给予2.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安全副总监兼安装事业部经理张春平给予2.0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西安工程有限公司给予3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给予4.9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技术装备处副处长刘贵功给予0.98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给于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技术装备处协理工程师史有东给予0.8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处副处长王忠民给予0.6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事故6】榆钢外协单位山西济远川公司“3·23”事故

  2015年3月23日,兰州市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外协单位山西济远川公司,在储运料场安装堆取料机斗轮时,吊车钢丝绳断裂,造成1人死亡。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对给予山西济远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给予21万元罚款;对山西济远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起重机驾驶员何长福给予0.1万元罚款;对山西济远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副经理张国吉给予0.3万元罚款;对山西济远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副经理黄礼忠给予0.3万元罚款。

  【事故7】 “兰州实力”“4·4”坍塌事故

  2015年4月4日,兰州实力机械化拆除有限责任公司在西固区东湾小学院内拆除教学楼危楼时发生坍塌,造成1人死亡。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对甘肃省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一公司给予2.8万的行政处罚;对兰州实力机械化拆除有限责任公司给予2.6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兰州市西固区教育局由西固区人民政府在全区通报批评;对兰州实力机械化拆除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负责人马有苏给予解聘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区安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