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通报20起典型违法案件情况
中国兰州网2月4日消息 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今日通报了2015年下半年20起典型违法案件情况。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说,《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各级环保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0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具体如下:
对山西省运城市夏县实金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私自设置隧道窑烟气旁路,脱硫塔烟道盖板打开,烟气从旁路和烟道盖板开口处排放;脱硫设施停运。夏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罚款5万元,并责令拆除私自设置的烟气旁路。目前旁路已拆除。
对河南省平顶山市开展环保综合督查暗查时发现,舞钢公司铁山庙火车站旁货站内有土法炼铅作坊,利用废旧铅蓄电池进行土法炼铅,工艺简陋,缺乏环保设施,车间顶部冒青烟,废酸液、炼铅废渣、废料等危险废弃物去向不明,现场试纸监测废水pH呈强酸性。舞钢市环保局组织对该作坊查封取缔,并立案调查,移送公安机关。
对山东寿光广汇化工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甲醇精馏装置产生的高浓度精馏残液和冲洗废水,通过埋入地下的铁质暗管直通位于厂内东侧的渗坑。经现场测量,渗坑容积达600立方米,坑内废液75吨左右。经检测,土坑内的废水COD浓度高达129726 mg/L,氨氮1.30 mg/L,并呈强碱性。寿光市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停产整治决定书》、《查封决定书》、《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并对违法生产设施进行了查封,要求该企业对污染场地实施土壤生态修复,并拆除偷排暗管,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处置。寿光市环保局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对该单位犯罪嫌疑人总经理、车间主任等3人进行了刑事拘留。山东省环保厅对该案件实施挂牌督办。
对江苏省南通天华机械电镀有限公司现场督查发现,该公司利用雨水管道偷排废水,现场雨水井采样监测,六价铬、总镍分别超标50倍和1.4倍。南通市港闸区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并将该案件移送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
湖北省武汉高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监测显示,2月该公司1#出口氮氧化物浓度超标2.28倍,2#出口氮氧化物浓度超标3.45倍、烟尘超标4.8倍。9月复核显示烟尘、氮氧化物超标。武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超标排污罚款10万元、实施“按日计罚”罚款210万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对二、三季度监督性监测超标分别罚款10万元,对复核结果超标罚款50万元。目前,该公司关闭了燃煤机组。
湖北省武汉市湖北康源药业有限公司存在恶意排污行为,生产废水超标排放。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部分废水处理设施闲置,现有生产废水经简单曝气后直排市政管网,现场取样分析显示,COD超标4.4倍、氨氮超标3.88倍、pH超标。葛店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停产整治决定,并罚款11.954万元。
湖南省衡阳市湖南金叶薄片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整治期间擅自投入生产,废水COD超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多处设置临时软管,厌氧池检修排空管直接与雨水管道相连;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祁东县环保局针对其停产整治期间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向县政府申请关闭该企业。针对其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责令其停产整治,罚款14万。目前企业在停产整治中。
湖南省冷水江市狮子山锑矿将污水处理站初沉池废水和污泥通过私设的塑料管排入厂区围墙外渗坑存放。冷水江市公安局对1名责任人行政拘留10天,冷水江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目前,暗管已拆除,渗坑中存放的废水和污泥已处理完毕。
广东省揭阳市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设施等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和使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长期超标排放。空港区环安局对该公司多项违法行为共罚款432万元,并责令改正其违法行为。目前,已缴罚款171万元,缴纳滞纳金18万元。脱硫设施于12月10完成建设,目前投入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