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律协发布6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

17.08.2018  15:52


甘肃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赵耀发布典型案例


  本网讯(记者 马进珍)8月17日上午,甘肃省律师协会召开第二期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6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这6起典型案例由省律师行业征集筛选确定,其中律师维权案件2件,民事诉讼类案件1件,刑事诉讼类案件2件,行政诉讼类案件1件。


   甘肃律协打击冒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义虚假宣传招揽业务行为

  2017年7月份,甘肃省律师协会接到多名律师反映,一家名为六合方正的公司,涉嫌违规冒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义虚假宣传招揽业务。甘肃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获悉情况后,制定了维权工作方案。9月,维权委员会对该公司官网发布的虚假信息、冒用律师身份、以律师名义招揽业务等违法宣传内容向公证处申请了证据保全。11月,维权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向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请求依法查处。2018年4月,兰州市工商局复函甘肃省律协,告知该公司在调查期间,关闭了官方网站,并于2018年4月更名为“甘肃六合方正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中曾出现的大量律师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等虚假信息已全部取消,损害律师形象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甘肃天水律协成功处理一起律师维权案件

  2018年3月28日,网名“正义勇士2004”在新浪微博发布了《天水最没职业道德端方律师事务所》帖文后,该帖文引起了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高度重视。天水市律师协会通过查阅了解甘肃端方律师事务所承办案件卷宗后认为,网名“正义勇士2004”所反映的问题不是律师事务所及案件承办律师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问题,而是涉及到侵犯律师行业及律师个人的名誉、权益事项。在天水市律师协会指导下,端方律师事务所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此案后查明:2018年以来,毛某某用自己的手机号申请微博名为“正义勇士2004”的微博号,多次在新浪微博上公然辱骂、侮辱端方律师事务所以及工作人员廖XX、缑XX,经举报、删帖后,毛某某继续在微博上辱骂。毛某某实施该侵犯端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合法权益的原因是,2017年12月,因毛某某向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庞某某离婚,庞某委托端方所律师廖XX、缑XX这其诉讼委托代理人。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毛某某与庞某某达成和解,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后毛某某因没有完全达到其自己的诉求,恶意在新浪微博上公然辱骂、侮辱庞某某的代理律师及端方律师事务所。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毛某某给予500罚款的行政处罚。毛某某接受了该行政处罚,到端方律师事务所承认了错误,并向承办律师道歉。该维权案件使律师事务所的声誉和律师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依法维护。

发布会现场

   不堪家暴杀亲人   律师辩护得轻判

  1996年,被告人马某某与被害人孙某系夫妻关系,其子女是孙某慧、孙某艳、孙某丰。被害人孙某长期实施家暴成瘾,经常对马某某及三子女辱骂殴打,以致马某某及子女多次受伤就医。2015年,被告人马某某不堪忍受孙某家暴,便带着三子女离开孙某从秦安老家到兰州投奔娘家亲人。2016年4月1日23时许,被害人孙某酒后到被告人位于兰州市某小区的住处。孙某丰、孙某艳将孙某接入小区院内,孙某无端对孙某丰实施殴打辱骂,并在电梯内用手机多次打击孙某艳头部。进入房屋后,孙某又手持石制烟灰缸对马某某、孙某艳及孙某丰进行殴打,孙某扼住孙某丰喉部顶在墙角,孙某艳为避免孙某丰受到伤害,便手持家中水果刀对孙某胸部、腿部进行捅刺,在孙某仰面倒地后,马某某压住孙某左臂、孙某艳骑在孙某身上并扼住孙某颈部,致其当场窒息死亡。

  辩护律师提出了被害人孙某长期对妻子马某某以及子女实施家庭暴力,对案件的引发有严重过错,被告人属激情杀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情节较轻的情形,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被告人案发后明知他人报案,在案发现场等待,没有抗拒抓捕,并如实供述罪行,可视为自首的辩护意见。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孙某艳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马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发布的另外3件案例分别为:行政机关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否则构成程序违法、从最高院司法判例看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的具体应用、在校学生故意伤害他人被从轻处罚。

  甘肃律师网设置有案例库,发布的以案释法案例统一纳入案例库供社会公众查阅和广大律师在普法中使用及在类似业务上参考。甘肃省律师协会将会继续选择有价值的案例进行发布。


  来源:甘肃司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