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起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按国标分类

07.01.2015  13:41

  昨日,记者从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了解到,从2015年1月10日起,我省高速公路客车通行费车型分类,按照交通部颁布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规定进行归并。

  另外,省内客车还可前往各高速公路ETC服务网点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甘肃银行、兰州银行等5家ETC代理银行网点,办理我省高速公路电子缴费卡,车辆通行费享受5%优惠。据悉,此前我省高速公路车型标准划分与交通部颁布的标准略有不同,其中货车按出厂时核定载重吨位计收,客车按出厂时核定座位(每10个座位折合1吨)计收。

  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

  车型类别车型及规格客车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元/车·公里)

  第1类≤7座0.35;第2类8座~19座0.55;第3类20座~39座0.80;第4类≥40座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