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03.08.2017  16:22

  省纪委8月2日通报了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甘州区大满镇小堡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夏文锦等人挪用村民玉米制种款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夏文锦让小堡子村村委会主任马军国将其保管的村民玉米制种款40万元转账到他个人账户,用于归还个人所欠贷款。夏文锦、马军国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挪用资金已退还。

  会宁县韩家集镇韩集村党支部原书记曹国宁等人套取、私分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2年,在韩集村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过程中,曹国宁与时任韩集村村委会主任卢梓彤、村计生专干曹侃、村文书王志鹏商议,先后虚报8户危旧房改造户,套取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共6.07万元,并私分。其中,曹国宁、卢梓彤、曹侃3人各分得1.55万元,王志鹏分得1.42万元。曹国宁、卢梓彤、曹侃、王志鹏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4人已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庆阳市合水县店子乡吕家岘子村党支部副书记何来军虚报冒领农村低保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何来军利用职务便利,两年两次将其儿媳虚报为2类低保户,冒领农村低保金共计0.95万元。何来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冒领资金已追缴。

  陇南市西和县十里乡前门村党支部原书记陈招弟等人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2013年1月,陈招弟与时任前门村村委会主任魏根利用丈量“十天”高速公路西和段占用该村土地的便利,虚报征收土地面积32.06亩及土地附着物坟墓8座,骗取征地补偿款共计94.96万元。陈招弟、魏根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人已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吕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