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关于在国内外赛事中获奖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享受与健全人同类比赛同等标准奖励的通知》

14.05.2015  18:30

近日,省残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甘肃省体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国内外赛事中获奖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享受与健全人同类比赛同等标准奖励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中提出:本着“两个奥运,同样精彩”,残疾人与健全人同等对待的指导思想,借鉴兄弟省份的奖励办法,按照省体育局、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甘肃省体育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国际国内竞技体育比赛成绩奖励办法》,对我省参加国际、国内比赛的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按照同级别、同类型比赛的健全人运动员、教练员标准进行奖励。

  《通知》惠及了参加残奥会、世界残疾人锦标赛、亚残会、亚洲残疾人锦标赛、全国残运会、全国残疾人锦标赛等我省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及相关人员和单位。《通知》的出台,缩小了我省与兄弟省份的奖励标准差距,改善了我省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流失土壤,调动了广大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刻苦训练、顽强拼搏、勇攀高峰的积极性,为进一步推动提高我省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奠定了基础。

来源:省残联体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