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1元为尊严

10.11.2015  02:53

    兰州晚报讯当红人气偶像李易峰诉豆瓣网名誉纠纷案11月9日下午在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李易峰缺席审理现场,由其律师刘玥作为委托代理人向豆瓣提出立即停止侵权、删除侵权内容,提供发帖人信息、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费共计1元的诉讼要求。

    李易峰方认为豆瓣网上大量存在的针对李易峰的侮辱诽谤言论、人身攻击帖子,诸如“李易峰是个贱人”“比陈赫还渣”“李易峰排挤鹿晗和唐嫣”“臭不要脸,又丑又老”“心机婊,还是个男的,真的很恶心”“小艺人乱搞”等恶劣言辞,对作为公众人物的李易峰造成了深重困扰,严重损害了其一向“健康”“阳光”的正面形象。

    李易峰律师刘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7月,李易峰曾委托律师向网站提出删除侵权内容要求,但豆瓣并未执行。无奈之下,8月11日,李易峰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豆瓣网等网站告到朝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内容,向原告提供具体实施侵权行为的用户的真实姓名、对应注册昵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进行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

    刘玥称,之所以诉诸法律并提出1元的赔偿要求,是因为想证明李易峰并非贪恋钱财,只是想挽回尊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揪出幕后黑手,制裁网络流氓。

    此次审理是法院针对此案件的首次开庭审理,最终因双方证据不足、材料缺失需要进一步核实及商议而延期审理,宣判时间将另行通知。 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