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现天价过路“赔偿费”:汽车交1000元买路钱

06.11.2015  16:18

在简阳周家乡艳丰村有一条9公里长,5米宽的乡道,名叫石龙路,是简阳人和龙泉驿人相互来往的必经之路。

今年8月起,石龙路开始修整,交通管护人员在路上收取过路“赔偿费”:摩托车交500元,汽车交1000元,态度不好,要价还更高。管护人员解释,这条路尚处维保封闭阶段,本不让通行,但很多车辆不听劝导硬要闯入,导致路面损毁,收费的主要目的不为赔偿,而是为了警示司机。

11月5日,简阳市交通局得知情况后,责令施工单位对违规收取补偿费用的交通管护人员予以解聘,同时施工单位对违规收取的费用将进行核实,并逐一清退。

买路钱

铁链锁住摩托掏出500元才走脱

11月4日下午2点,成都市民都先生骑着摩托车,从简阳往龙泉驿办事。

在石龙路口,他看见一个施工指示牌,上面写有“前方施工,车辆慢行”的标语,路面的水泥较新,上面散落着石块和塑料布。犹豫片刻后,他还是继续行进,“路没有完全封闭,没有看见不能行驶的标语,路面有车子压过的痕迹,一路人也没有人提醒说不能走。”都先生说。

走了5分钟,都先生就在一个半坡被拦了下来。路口站了三个男子,其中一人上来就让他熄火下车,并用铁链把摩托车前轮锁上。另一名男子指着身后一块写有“断道施工,违者罚款”的牌子,“哪个喊你骑上来的?”“我没有看到说不能上来的牌子……”都先生回答。

男子态度坚决,“路是不能走的,压坏了就要赔起,拉500元的水泥,或者直接交500元现钱。

由于赶时间,都先生无奈之下只好掏出500元,男子收钱后卸下了前轮的链子。他向男子索要收费凭据,得到的回答是“没有”。轿车被收1000元只有“空头收据

5日上午10时,华西都市报记者驱车来到石龙路界碑(当地地名)。一半路口被堆积的石块封闭,另一半可以通行。

路口立着由简阳公安局和交通运输局发出的公告牌,上写“从今年4月6日至11月6日,石龙路实施封闭施工,过往车辆绕道通行”。

这时,一辆轿车开了出来,司机徐先生告诉记者,他从简阳养马镇到成都,开到半路一岗亭被人拦下,交了1000元才获准放行。徐先生心情有些复杂,“没修好的路,确实不该走,但也罚得太重了,而且无凭无据。”他返回岗亭索要凭据,却得到了一张“空头收据”。收款收据上的表格选项是“规格品名”、“数量”、“单价”等,收据正中写有“石龙路:赔偿”、“1000”的字样,收款人是“王斌”,未见任何单位的落款或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