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中央财政资金效益 促进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
为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提高中央财政资金效益,根据《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建【2014】650号)的要求,3月10日,环保部规财司、污防司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在北京组织召开全国水污染防治专项水质较好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5年度绩效评价审核会议。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我省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张掖黑河湿地和陇南文县洋汤天池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参加此次绩效评价审核会议。审核专家组对项目生态环境效益、投融资效率、管理效力进行了绩效审核,对我省两个项目涉及的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生态修复与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流域污染源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询问。
2015年12月甘肃省环保厅组织陇南市环保局及相关专家,对陇南市文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2013年度陇南文县洋汤天池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甘环污防发〔2016〕1号),项目实际总投资3191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200万元,地方实际配套资金991万元。张掖黑河湿地湖泊生态保护项目2014年、2015年实际总投资20653万元,其中2014年实施的7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完成投资8291万元,中央专项资金35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791万元;2015年度实施的11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2362万元,中央专项资金444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7922万元。经过综合考评,我省两个项目评价分值达到生态环境效益评价要求,其中张掖黑河湿地项目评价较高。张掖黑河湿地项目2016年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并已上报环保部、财政部申请2016年中央专项资金。
今后我厅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环境保护规划为抓手,加强重大环保项目储备,积极争取更多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协调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建立联动机制,有效推进项目实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激发市场投资活力,提高投资效益,促进我省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