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资金互助严格限制在合作社内部

05.11.2015  12:25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4日表示,允许农民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但必须严格限制在社区内部。

  “这几年,我们推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允许农民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有的也叫信用合作。”韩俊当天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关于农村信用合作方面的具体方案正在制定过程当中,“但要求必须严格限制在社区内部,不能够对外吸储,也不能够对外放贷。它就是一种信用合作或者资金互助,如果突破这种界限,就可能变成乱集资。”

  “农民在合作社内部的资金互助组织,严格意义上讲不能称为金融组织,或者只能称做是类金融或准金融。”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认为,资金互助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服务对象是特定的本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不能对非成员进行储蓄和放贷。一些人打着搞资金互助的“幌子”,实际上是去非法集资,向社会吸储,这就可能引出金融风险。

  韩俊表示,当前县一级农村金融监管的体制还不够健全,如何理顺县域农村金融监管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制定监管细则等工作也在推进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