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为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企业提供免费电子标书

09.03.2016  18:29

 

从省发改委获悉,为规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简化交易程序、优化发展环境,近日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和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省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收费和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明确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各级政府举办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开展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交易服务平台一律不得收取标书费,不得另行设置其他收费项目限制投标人免费查阅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将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免费下载或查阅。同时,全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专家劳务费计发要结合实际参照《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执行。

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评标专家发放除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往返交通费等正常评标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钱物,不得违规向评标评审专家以外的人员发放劳务费。

通知》强调,各地各级交易平台要按照有关规定,在交易服务场所和信息网站显著位置公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收费依据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价格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如发现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违法收取标书费、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据了解,在全省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免费提供电子标书在全国尚属首次,预计这项政策每年可为投标企业减少交易成本1亿元以上,这项政策的出台必将有力激发市场活力,充分调动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