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专利资助资金分四档

07.12.2015  09:57

  原标题:《甘肃省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专利资助资金分四档 职务发明每件资助2000元

   中国甘肃网12月7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李杨)为鼓励发明创造,提高我省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省财政厅日前会同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制定出台了《甘肃省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统称《办法》),明确了专利资助资金的资助条件、范围和标准,对专利资助的申报、审批、监督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专利资助资金用于资助本省企事业单位、发明人专利申请的部分费用,重点资助发明专利申请。资助对象包括:在甘肃省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具有本省户籍或本省居住证明的个人。已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已取得国际专利组织或相关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授权的专利,以及PCT(《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英文缩写)方式申请国外专利,已进入国际阶段的,可在15个月内提出资助申请,经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审核后,给予相应的资助。

  根据《办法》,专利资助资金分为四档:按照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职务发明每件资助2000元,非职务发明每件资助1000元;国内授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职务发明每件资助500元,非职务发明每件资助200元;向国外申请专利,每件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其中采取PCT方式申请的,进入国际阶段,每件专利申请资助1万元,进入国家阶段,按指定国家或地区多少进行资助,不超过1万元,直接申请国外专利授权的,按申请国家或地区多少进行资助,不超过1万元,实际发生额低于1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资助;有效授权发明专利缴纳年费满7年的,每件资助年费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