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官”是腐败生态链上的一枚畸果

19.08.2014  10:44

  广东茂名窝案爆发前的几年里,当地买官卖官风气畅行,成为官员中半公开的秘密,民间甚至流传着从科长数十万元至副市长数百万元的“价目表”。信宜有个镇长是中国农业大学毕业生,努力工作卓有成效,每次开干部大会都受表扬,但多年没有提拔。为了升任镇党委书记,他抵押贷款5万元,凑了20万元行贿,此后很快被提拔。(8月17日《京华时报》)

  见过贷款买房、贷款买车,亦听说过挪借公款“买官”的各种丑闻,但“贷款买官”者却所见不多。新闻中,这位名牌大学毕业、工作努力的基层干部,这个工作出色、经常被开会表扬的干部,如此“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般的孤注一掷,贷款行贿,指望由“镇长”升格为“镇党委书记”,并在20万送出之后“如愿以偿”,成为潜规则和“逆淘汰”的牺牲品,其行可耻,其情可悲,令人扼腕。

  镇长“贷款买官”的背后,凸显了茂名窝案爆发前当地政治生态的污浊。从两任“一把手”前腐后继、“率先垂范”,到“6个县(区)主要负责人无一幸免”、“105个党政部门身陷其中”、“159人涉嫌行贿买官”,如此大规模的沦陷,“贷款买官”自然就在情理之中了。不难想象,“坚守底线”多年的镇长,在随波逐流适应“规则”、贷款买官之前,其内心的挣扎是何等的激烈,又是多么的无奈。

  但不论何种理由“买官”,都不应该得到百姓的同情和谅解。于新闻中这位镇长而言,如果一直想当一个虽“穷”但“工作出色”的好官,理应不为“潜规则”染黑,始终“坚守底线”,在镇长这个岗位上干得再长久一点,再耐心一点。而一旦产生“从众”心态,廉政防线失守,“贷款买官”成功,势必会想方设法将到手的权力发挥至极,用来偿还“买官贷款”,毫无廉耻地追逐个人名利双收。

  俗话说得好:多行不义必自毙。茂名腐败窝案中,一批位高权重的卖官者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一批“买官”者在事发多年后遭遇“秋后算帐”,“贷款买官”的镇长被作为行贿典型给予曝光,散发出强烈的信号意义,彰显了中央反腐“无禁区”、反腐“无时限”的决心和力度,同时表明,惩治“买官卖官”,不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将一视同仁,轻者党纪政纪处理,重者刑律伺候。

  而今,茂名腐败窝案虽然已经成为过去时,“贷款买官”也只是形形色色行贿案件的一例个案,但标本意义突出。它警示人们,把官场变为商场,将官位待价而沽,党纪国法不容。剔除“贷款买官”这枚腐败畸果,不仅要依赖于上级的反腐,依赖于制度的完善,让“一把手”的权力不再信马由缰,也需要置身其间的官员自洁自重、不同流合污。只有多管齐下,方能确保风清气朗,让权力始终运行在正确的轨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