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面房手续齐全众住户有些无奈

28.09.2014  03:08
    本报于9月18日和9月25日报道了关于“车库顶上又盖房我家采光怎么办?”的问题,虽然城关区执法部门称,经过实地查看和核实,武装部车库上的彩钢房不属于违法建设,在加盖前已经向区政府递交过相关申请,区政府也批准了,而且施工许可证等齐全。可是兰州市规划局有没有批准呢?房子之间的距离有没有达标?采光到底挡了多少?9月27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小区一探究竟,这加盖的彩钢房到底符合标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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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钢房距居民楼仅5米

    27日上午10时许,加盖在武装部车库上面的彩钢房仍然在紧张施工中,记者和居民来到车库和居民楼的中间,彩钢房的顶子和居民楼三楼一样高,经过粗略的测量,车库到居民楼的间距大约5米左右。而按照国家规定:房屋左右间距:多层(4-6层及以下)与多层建筑间距为6米,多层与高层(12层及以上)为9米,高层与高层之间为13米。居民楼正好是6层,与车库所加盖的房子应该距离在6米左右,可是现实却只有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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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住户担心采光、隐私和安全

    居民曹先生已经在这住了很多年了,自从这彩钢房开始建的时候,他就一直忧心忡忡。首先,隐私权成了最大的问题,楼间距过近肯定是对隐私保护不利的。试想一下,你在家里做什么对面一抬眼就能看得一清二楚,这样的房子住得安心吗?其次,采光成了最头疼的事情。朝南的房间采光好,但如果楼间距过近,即使是朝南的房间也可能出现采光不足的现象。住在一层的住户应该都有这样的体会:自家房子的日照时间大大低于高层的住户。现在已经到了秋天,这要是进入冬天,白天也要开灯。最后,彩钢房存在安全隐患。有一些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楼间距本来就很小,而且道路狭窄,消防车本来就很难开进来,而彩钢房易燃,如果发生火灾,极易引燃小区的老房子,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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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规划局:这事情不归我们管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联系到兰州市规划局,一位负责人称,对于房屋的建设,分为两个部门,可以向城管和规划两个部门反映,去年4月下发的《兰州市预防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文件中作出了明确规定: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4区的违法建设,由规划和城管部门查处,其中城乡规划部门负责查处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许可内容建设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行为。关于彩钢房建造,属于执法局批复,不归规划局管。他们只针对房屋建设的批复是需要提供设计院提供的日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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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提议:居民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兰州黄河律师事务所许律师称,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建议当事人先和对方协商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如果直接协商不便,可请司法、土地等部门协助调解。但在一般情况下已经建成的楼房是很难“排除”的,可以看看他的建房是否有审批手续或与审批不符之处,如有,应该首选请求排除。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时要及时向法院起诉。《物权法》也作了相应规定,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而对于当事人最关心的采光权,它是一种有条件的权利,不是通过专业人员进行测量就能确定的。现在的住宅基本上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遮光现象,不能因为有遮光就认为采光权受到侵犯,况且南方、北方的日照条件存在差异。在如何处理建筑采光问题上,依据《民法通则》的基本法律原则,结合当地的采光法规来解决;若当地未制定相关规定,则依据《民法通则》的基本法律来判定。兰州晚报讯记者苏晓实习生关盼 张亚莉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