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环境保护局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今年以来,在新一届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的精心指导下,新区环境保护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全国、全省、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交办信访问题整改落实,持续强力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严格落实环评“放管服”改革和新区“承诺制”要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周期缩短50%,截止目前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手续106个。二是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截止8月28日,新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188天。地下水水质达到考核目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保持稳定,无土壤污染事件的发生。三是认真做好企业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强化日常执法监察,及时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指导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达标运行。核发知豆汽车等符合条件企业排污许可证33个。四是全面做好新区生态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55家企业监督性监测工作正在开展。五是强化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加大对6家核设施利用单位监督管理力度,及时消除防范环境风险。六是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初步实现了视野范围内无垃圾的阶段性目标。七是通过举办“6·5”环境日宣传活动和各类培训,持续强化环境宣传教育,提升生态环保意识。八是牵头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并及时办结了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的15批次48件(环境类信访问题20件、非环境类28件)信访问题的办理工作,并针对省级督察暴露出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抓好整改,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奠定基础。
做好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环保部门职责所在。新区环境保护局将在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全面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集中精力、加大力度,全力做好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价值观的宣传贯彻与牢固树立,持续推进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为推动新区绿色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严把环保准入关口。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严格环境准入并落实建设项目“承诺制”,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污染重,产品质量低,能耗、物耗高,特别是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项目不予准入落户新区,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从源头上预防生态破坏及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三是促进新区企业绿色发展。围绕低碳节能、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装备。积极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实现企业节能降耗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的转变,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配合有关部门利用新区绿色金融试点平台,支持企业绿色发展。
四是加强环保执法监管服务。推进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确保新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继续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污染源日常监督随机抽查制度,持续强化污染源检查服务。
五是认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根据新区开发建设时序同步配套集中供热,逐步淘汰原有燃煤小锅炉,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煤炭质量管控。督促各园区、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加强涉气行业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是持续推进水环境保护。加强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工业企业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行集中处理。监督第一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行,协调有关部门配套做好污水管网建设。指导涉水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达标排放。
七是积极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开展新区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及监测工作,加强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等监管工作。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做好危险废物的贮存管理工作,防范环境风险。
八是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推进全域无垃圾创建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各园区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协调有关部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行业管控,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九是提升生态环保工作水平。加快完善新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不断充实新区环境监测执法人员力量,持续强化环境预警、应急及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加快提升环保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新区生态环境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是全面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将坚决贯彻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协调办公室的职责,分解、调度、督导做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准备工作,及时提请管委会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改到位、群众满意。(兰州新区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