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积极贯彻落实《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22.09.2016  18:10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9月1日起实施,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近日就我省贯彻落实《办法》时指出,全省工商机关将切实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曝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规范互联网广告经营秩序。

省局要求,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保证《办法》落实。切实加强事前监管,全省系统将加大对《办法》的宣传力度,督促广告企业及广告发布者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严格落实广告审查责任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事中监管,通过广告监测,全面、准确掌握互联网广告发布的动态和趋势,及时发现影响和危害广告市场秩序的苗头性问题,对在监测中发现的涉嫌违法广告及时叫停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形成对违法广告快速反应和处置的动态监管网络。发挥事后监管的威慑效应,通过加大执法和惩治力度,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药品、食品(含保健食品)广告为重点,对监测发现和群众举报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追踪监测处理,并由办案部门严肃查处;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互联网络等,曝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公布违法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名单,使其充分地暴露在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