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02.12.2014  16:07

        为推动《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促进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11月26日,省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组织三级院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会议由高继明副检察长主持,路志强检察长作重要讲话。
        路志强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条例》的修订实施,标志着我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轨道上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对于推进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有效遏制职务犯罪,建设“法治甘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路志强检察长强调,《条例》作为唯一一部由我省检察机关推动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是指导全省依法规范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学习贯彻《条例》,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具体行动,是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现实需要。全省检察机关要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上来。
        路志强检察长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作为履行检察职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带头抓紧抓实抓好。要认真学习《条例》,当好带头者,广泛宣传《条例》,当好传播者,严格落实《条例》,当好践行者,引导实施《条例》,当好推动者。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健全完善反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久久为功、长抓不懈。全省检察机关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以专项预防为抓手,深入扎实地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采取“重点抓、抓重点”的方式开展“两联系、两促进”和“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明确目标要求,强化效果和责任考核,增强工作硬度和实度。明年将部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活动,着力促进各级国家工作人员、党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的能力,用法律管好权、用好权。要继续深化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挖掘和培育典型亮点,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长效性。要坚持以督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实,上级院要进一步加强对下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促进预防工作取得新成效。
      省院在家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厅级以上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及省院预防处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州分院和基层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及预防部门的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