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两会”精神

23.03.2018  11:02

司法部印发《意见》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


    3月22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的意见》,要求全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抓好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召开的一次举世瞩目的会议。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一系列新论述、新论断、新要求,深刻阐述了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和伟大精神,发出奋进新时代的进军号令。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习近平总书记全票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充分体现了党的意志、人民意志、国家意志的高度统一,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


  意见要求,全系统要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多种形式,领导班子要带头深入学习,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迅速把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上来。


  意见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要认真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意识。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将修改后的宪法、国家监察法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意见指出,要积极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抓紧设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有序开展工作,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全面领导和推动依法治国提供服务和保障。要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理,围绕压紧压实责任进行督察,形成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其他领导干部直至普通工作人员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闭环管理,充分发挥督察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理中的“指挥棒”“信号灯”作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理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切实提高审核能力,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着力创新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强化备案纠错功能,确保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改革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大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力度,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要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基层组织、部门、行业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意见强调,要积极稳妥有序做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积极做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和重新组建司法部各项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列出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机构、职责、队伍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做到人员大团结、人心大融合、工作再加强。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机构改革相关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意见要求,要认真做好机构改革法规清理工作。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实施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制定或修改法律法规的,要及时启动相关程序”的要求,把机构改革法规清理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完成。要抓紧对现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专项清理,清除实施机构改革方案的法律障碍,实现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促进相关机构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障行政管理的连续性和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意见指出,要加强行政立法工作。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到行政立法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把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项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列入工作要点的立法项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列入工作要点的立法项目,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审议、由国务院提出法律议案的立法项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立法项目,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项目并认真实施。要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等推进行政立法,为全面深化改革、“三大攻坚战”和“八项重点工作”提供法律保障。有立法权的地方政府要严格遵守宪法和立法法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和精神,认真实施新修订的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保证政府立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实体合法。要及时跟踪了解立法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重点立法项目高质高效完成。


  意见要求,要推动落实或出台重要改革、制度文件。要推动出台《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理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理提供制度保障。要推动出台《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的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批准同意的《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落地。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狱工作的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


  意见强调,要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相关工作。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做好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律师刑事辩护、涉黑涉恶罪犯收押和教育改造等工作。要深化治本安全观,切实加强监狱、司法行政戒毒、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推进平安中国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意见指出,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以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总抓手,加快建设12348中国法网,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要统筹推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工作,为“三大攻坚战”“一带一路”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意见要求,要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和复文公开工作,以实际行动赢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蔡长春)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