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 推进主体责任在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地生根

07.12.2015  09:57

  原标题: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 推进主体责任在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地生根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近期,省直机关工委举办了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轮训班。现将轮训班部分学员交流材料予以摘登,供学习借鉴。

  认真贯彻落实《准则》《条例

  做坚持高线严守底线的表率

  省直机关纪工委书记马庆

  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

  省直机关工委近期举办的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轮训班,覆盖1300多名省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处长)和基层党委书记,将《准则》《条例》列为培训的主要内容,掀起了省直机关学习《准则》《条例》的热潮。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机关纪检组织要高度重视,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省直工发〔2015〕57号)要求,切实抓好《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坚持高线、严守底线的表率。

  第一,要把认真组织《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作为重点工作,努力营造浓厚氛围。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将两项法规的学习宣传列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分层分级集中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做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全覆盖”。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家授课、交流研讨尤其是支部学习讨论等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地学、逐条逐句地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准则》《条例》颁布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把握《准则》《条例》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做到入脑入心,在明确底线要求中努力向高线看齐,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要把两项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双联行动和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合力,务求实效。要积极在甘肃廉政网、甘肃机关党建网、《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的建设》等网站和刊物上,刊登学习贯彻的相关信息,相互学习交流,营造舆论氛围。

  第二,要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举措,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以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为动力,敢于担当,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确保《准则》确定的行动标准和《条例》规定的行动底线成为广大干部的自觉行为。要按照省委把牢“一条红线”、贯彻“四个全面”、抓好“五个最大”的思路,引导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战场,认真践行“四个必须”“四个坚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将其刻印在脑海中、落实在行动上,尤其要把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做到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遵章守纪的“带头人”、脱贫致富的“领路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要以更高更严的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敢于担当、履职尽责,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每个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中。

  第三,要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为抓手,充分发挥机关纪检组织的职能作用。机关纪委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把《准则》《条例》落实到加强纪检工作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准则》《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要敢于执纪、敢于查处,以坚决的态度维护党的纪律;以贯彻《准则》《条例》为契机,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积极创新方法措施,自觉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廉洁自律,加强日常监督,在严明纪律中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机关纪委作为监督执纪部门,要学深一层、吃透精神、全面掌握,用以指导具体工作;切实担负起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任务,发挥好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纪的一线堡垒作用。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两项法规,严格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养成良好的从政道德和政治品格;立足岗位职责真抓实干,把全部心思用在“真干事”上,把全部本领用在“多干事”上,抓好执纪监督。

  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

  省委办公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南中举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战略思想的实践结晶和制度创新。两项法规面向全体党员,将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涵盖范围更加全面;紧扣“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为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对党员的纪律要求更加严格;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既树立了理想信念的“高线”,又划定了党内法规的“底线”,宗旨要义更加明确。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省委办公厅是省委工作运转的枢纽,地位重要,作用特殊,更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学习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作为机关党组织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要强化教育引导。对《准则》《条例》进行原原本本、逐条逐句的精心研读和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精神内涵,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调研时提出的“五个坚持”要求,以及王三运书记提出的“三强四高五好”标准结合起来,着力强化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提升“三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强化履职担责。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坚持把严的标准和要求融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之中,在“全面”和“从严”中推动落实,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对违反《准则》《条例》的行为要拿出顶真碰硬的勇气和锐气,敢于开罚单、唱黑脸,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强化自我约束。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行为上的高度自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始终做到自警自律。要带头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时时处处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特别是要按照《准则》和《条例》明确的八个方面要求、六个方面纪律,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时刻把党的纪律印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上。要增强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凝心聚力做好当前办公厅各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中央和省委各项部署的贯彻落实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强化责任担当推进机关党建

  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处处长、党支部书记李嘉树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颁布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是十八大以来党的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集中了全党的智慧,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的坚定意志,体现了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以预防为主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体现了自律和他律、继承和创新、原则性和操作性的结合,也体现了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学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是当前党建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司法机关党员干部不仅要强化法治意识,更要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认清使命,勇于担当,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把握机关党建的重要性。王三运书记指出,省直机关的作用和地位特殊,在转型升级、富民兴陇的进程中肩负着带头和带动的重要职责。机关处室处于承上启下,连接部门领导和基层党员干部的重要地位。是机关各项重大决策的执行者,也是机关业务的组织实施者。它很小,是机关党组织最基层单位,它又很大,带动和影响全省某些行业的发展和进步。因此,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在统一思想、凝心聚力、落实任务、转变作风、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抓好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是强基固本的需要,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必然,是推进各项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和途径。

  二是行动上积极落实,明确基层党建干什么。抓好党建工作是一项重大和紧迫的任务。每一个行业、每一个层面党建工作要求不一样。机关基层党建工作主要任务,就是服务中心工作、健全完善制度、正常组织生活、落实主体责任、密切联系群众等五项任务;大力推进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效能型四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提高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等三项能力。

  三是工作上抓实求效,突出基层党建怎么干。通过学习培训,使我认识到,抓好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要树立“四个意识”,即党员意识、主体责任意识、一岗双责意识、担当意识。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抓学习,提高理论修养。支部书记要做到三带头,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认真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提高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治坚定性。二是讲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三是重方法,紧密联系实际。要创新党支部建设和学习方法,紧跟时代步伐,联系工作实际,把握精神实质,重在真学真用。四是求实效,以党建促进工作。党建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以党建促发展,努力做到两不误、共进步。

  四是作风上明显转变,体现基层党建的成效。抓好党建的成效在于推进工作、转变作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八项规定等一系列廉政新规,成功之处不仅在于管住了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乃至节日交往的细节,更在于抓住了干部作风最易“跑冒滴漏”的关节点,彰制度之威、显规则之力,实现了“抓小节就是立大德”的效果。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也一样,必须抓常、抓细,落实、落小。从自我做起,从身边事改变,件件叠加,项项累积,次次集聚,久久为功。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全面纯洁党的作风,开创机关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

  全面落实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

  省纪委办公厅主任、党总支书记马志英

  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轮训班,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组织严密。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是党支部书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当务之急,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走在前、作表率。要始终把“管党”“治党”放在党建工作的核心地位,切实把学习贯彻《条例》和《准则》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首要任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省纪委办公厅党总支责无旁贷,必须体现担当,发挥作用。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真正把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要敢于担当,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坚守“主阵地”,种好“责任田”。

  二是强化思想教育。“队伍建设”是落实主体责任的“着力点”和“落脚点”。要认真组织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活动,把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融入纪委日常工作和队伍管理之中,通过理论学习、主题教育、党课教育和党员培训等工作,解决党员意识和宗旨意识弱化,管理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教育每名党员强化理想信念“高线”,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守住纪律“底线”。

  三是强化纪律监督。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引导党员始终把遵守党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第一位,保持政治定力,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全面落实“四个服从”,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敢于揭短亮丑,敢于叫板较真,使扯袖咬耳成为常态,让党员时刻感受到组织监督的存在。

  四是强化日常管理。要秉持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批评教育,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沟通谈心,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一些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家访等方式,了解掌握干部的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五是强化示范引领。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践行《准则》,带头遵守和维护《条例》,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好《准则》和《条例》,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防微杜渐筑牢防线

  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党支部委员谢蒲定

  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到思想上触动很深、感受很多、收获很大。作为人大机关一名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一定要勤勉戒慎,坚持高线,严守底线,防微杜渐,筑牢防线。

  要慎独,提升内在修为。注重修身养德,坚定理想信念,以形成内在的“定力”,增强防腐拒变的“免疫力”,自觉防止有违道德的欲念和违反党规的行为发生。强化纪律观念,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熟知党纪条规的各项规定,熟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将这些外在规则要求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时刻反躬自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于律己,存正祛邪,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守纪律、懂规矩。

  要慎微,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小处不可随便,要从工作上的小事做起,从生活中日常起居做起,从一件礼品、一次饭局这样的具体事情上,防微杜渐。小事不小,小事会发展成大事,小事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出一个人做人的品行和原则。从现在来看,在小事情上就应该做到,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吃的不吃,该拒绝的一定要拒绝,不能因为所谓人情世故,丧失了原则,因小失大。

  要慎初,在思想上一定要绷紧一根弦,筑牢第一道防线。要有高压线意识,在错误的事情和错误的方向上千万不能有第一次。作为共产党员,无论同事还是上下级之间,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要扯袖咬耳、红脸出汗,预防错误的发生。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党支部坚持定期召开“党风和廉政提醒会”,对可能发生和容易发生的问题、司空见惯容易忽略的问题、存在风险点的问题,党员干部相互评议、相互提醒,引起警戒,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要慎言,不能口无遮拦,信口胡言,要避免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共产党员不同于普通群众,有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有高于普通群众的政治和纪律要求。在研究室工作,主编机关刊物,一定要头脑清醒、敏锐、敏感,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律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刊宗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做到讲政治、守纪律、有边界、有创新,绝不容许出现政治性的错误。

  要慎行,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行事和履职都要有规矩,不论是日常行为,还是履行职务的行为,都要谨慎,常照镜子,三省吾身。从个人生活上来看,要耐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抵挡得住诱惑,三思而后行,遇事不糊涂。工作上要大胆,用权上要谨慎,要按制度办事、依法律法规办事、按程序和规矩履行职权,自觉接受监督,及时总结,拾遗补阙,不断完善。

  要慎友,交友要慎,要有博大的胸怀和容纳诤言的气度,交益友诤友不交损友。所谓益友和诤友,就是能及时指出自己的缺点和错误的朋友,而不是搞团团伙伙、拉拉扯扯、拍拍吹吹。交友不慎容易使人失言失态,甚至失德和失足。特别是在单位、在工作上,一定要有五湖四海的气量和胸怀,要营造健康向上的氛围,团结和带动大家,为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共同努力。

  做贯彻落实党规党纪的模范

  甘肃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党支部书记黄梅兰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新时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两个重要法规;是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提高依规治党的重要制度保证;是规范党员、党员干部行为的“箴言”“戒尺”。党校、行政学院要主动开展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主题宣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贯彻落实党规党纪的模范。

  一是做学习党规党纪的模范。《准则》所强调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具有深刻内涵和丰富意蕴,它彰显的是执政党道德宣誓和行为的高标准,是约束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行为的一份正面清单。《条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是约束党员行为的一份负面清单。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可为”“不能为”的界限,更加醒目。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规矩,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做学习党规党纪的模范,就是要带头学深、学透,遵守规矩、知晓规矩。不但要按照宪法原则和价值行事,更重要的是按照党的原则和价值行事。不但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党章,更要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

  二是做遵守党规党纪的模范。共产党员绝不是一般普通的公民,对其纪律要求应该更严更高。从严治党就是要牢牢把握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在工作、生活、学习中贯彻落实,始终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一要把纪律挺在国家法律前面,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这是由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二要把纪律挺在全体党员前面。贯彻执行党规党纪,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在其中、不能例外。三要把纪律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前沿,实现自我净化、自我提高。做遵守党规党纪的模范就是要做廉洁自律的模范。“奢靡之始,危亡之渐”,奢侈糜烂的开始就是国家危亡的征兆。不正之风离我们越远,群众就会离我们越近。党员领导干部从政、用权、修身、齐家无一不与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密切相关。做遵守党规党纪的模范,就是要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把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党性宗旨、党纪党规教育。加强督促检查,把党的纪律、规矩落实到党员的具体工作与生活实践之中,警钟长鸣,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是做宣传党规党纪的模范。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宣传党纪党规的重要抓手,运用好行政学院干部培训主渠道这个平台,通过教学、科研、咨询等方式,结合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做好党规党纪的宣传教育工作。带着敬畏之情、忠诚之心,带头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准则》《条例》。结合工作实际,把做好教学、科研工作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融合起来,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的发展,不断提高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