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面积缩水

06.09.2015  11:09
   

近日,张掖市甘州区工商质监局南关工商所接到消费者王先生的投诉称,他在甘州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交纳了预付款后,王先生与开发商签订房屋合同,合同写明房屋建筑面积为125.59平方米。在正式交房付清购房余款后,王先生发现房屋建筑面积实为120.85平方米,遂找到开发商,要求对方退还多收取的房款遭拒。

      该所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调查,经查,王先生反映情况属实,房屋面积确实与合同中写入的面积不符。经调解,开发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在两个月内(10月31日前)退还多收王先生的房款180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