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遇尴尬 兰州城关工商调解退费用

14.08.2015  12:23

  原标题:购房遇尴尬工商调解退费用

   中国甘肃网8月14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张宇 通讯员 崔岩 李骏瑜) 近日,城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雁滩工商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购房中介费引发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三万元。

  据了解,消费者宫先生于2014年11月25日在兰州一房产公司签订了一份中介协议。消费者宫先生委托该房产公司作为中间方代买一套商品房,宫先生向该公司支付了3万元中介费并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显示如果购房成功,3万元中介费则转为购房金。之后,消费者宫先生未能经过该房产公司买到房子,房产公司收取的3万元中介费也迟迟未退。宫先生多次找该房产公司解决,公司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无奈之下,宫先生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

  城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雁滩工商所接到投诉后,迅速与宫先生投诉的房产公司取得联系并进行调查了解。

  经调查,雁滩工商所工作人员发现消费者宫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随即联系双方到工商所进行调解。经工商所工作人员多方面做工作,该房产公司负责人最终同意退还宫先生的3万元中介费。至此,这起购房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为避免购房者的权益受到损害,雁滩工商所提醒消费者:房产中介的格式合同中往往有许多陷阱,削弱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扩大了房产中介在代理过程中的权限,一旦发生争议,消费者很难讨回公道。建议消费者在与房产中介签订协议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格式合同的内容。如发生纠纷,消费者要及时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