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面积不符

29.07.2016  14:04
   

近日,消费者王女士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人民公仆;社会良心,国家脊梁”的锦旗送到兰州市工商局兰州新区分局城区工商所,以表示自己的感激之情,她说:“非常感谢工商执法人员帮助我解决了购房纠纷,为我挽回了经济损失!

原来,王女士在兰州新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她发现与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屋面积比之前双方签订的《预购房屋协议书》多出了8平方米,这意味着她向地产开发公司多支付了5万多元钱。王女士多次同该地产开发公司联系,要求退房或退款均遭到拒绝。

城区工商所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并获取了相关证据材料。经调解,地产开发公司最终按当时购房的价格将这8平方米的房款退还给王女士,共计54000元。